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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5-30 1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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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广东
本帖最后由 茂名市社保局 于 2022-5-30 14:41 编辑
尊敬的喜惠玻璃网友:
据您反映,您已在企业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有关规定,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对已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参保人,不能重复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累计缴费满15年且达到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男年满60周岁,女干部(管理岗位)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符合享受基本养老金条件。如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缴费年限未满15年的,可按灵活就业人员继续缴满15年享受企业职工养老金。达到领取企业职工养老金条件后,如曾经参加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合并计算;如企业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未达到领取企业养老金条件,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符合领取养老金的,也可将企业职工个人账户储存额转移至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合并计算。
企业职工及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退休待遇申办具体的办理流程可通过微信扫描以下办事指南二维码进行查阅。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申领
“粤省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业务操作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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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省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业务操作指引)
感谢您对社保工作的关注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如有疑问请电话咨询0668-2281435(企业养老),2880023(城乡养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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