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 部令第4号)和《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生态环境部 部令第48号)的规定,对母猪养殖场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示,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以及对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母猪养殖场 建设地点:茂名市电白区马踏镇下垌岭村委会石湖村(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11.384527243°E,北纬:21.705557554°N) 建设单位:茂名市穗丰生态农业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内容:总投资2000万元,项目占地面积34353m2。主要建设养猪大棚、生活区、污水处理系统等其他配套设施。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茂名市穗丰生态农业有限公司 地址:茂名市电白区马踏镇下垌岭村委会石湖村 联系人:钟先生 联系电话:13542390381 E-mail:384540823@qq.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 环评单位:广东众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18200870727 E-mail:1324578471@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EkGOZzh1owc-1rRMuUD2UQ 提取码:ft6n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众意见调查采取网络下载并填写《环境影响评价公众调查表》,公众可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电子邮件等,发表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工作的意见看法,请公众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调查表》中留下姓名、身份证号、有效联系方式、经常居住地址、是否同意公开个人信息等,以便必要时进行回访。本次公示至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发布单位:茂名市穗丰生态农业有限公司 2022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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