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微信登录,快人一步

扫码登录更安全

登录 | 注册帐号 | 找回密码

茂名论坛

  • 关注抖音号
  • 关注公众号
  • 下载APP
  • 扫码关注抖音号
  • 扫码关注公众号
  • 扫码关注APP
快捷导航
查看: 258678|回复: 0

关于高州火星广垦置业有限公司“广垦华苑 高州”地块规划方案的公示异议书。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2-6-27 10: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广东
关于高州火星广垦置业有限公司“广垦华苑 高州”地块
规划方案的公示异议书



    异议人:刘国强,男,汉族,1969年6月26日出生,职业:果农,住址:高州市潘州街道坡耀六区148号东侧果园屋,身份证号:440922196906260834,电话:18306681821。
    异议人因贵局发布“关于高州火星广垦置业有限公司'广垦华苑  高州'地块规划方案的公示”,特向贵局提出异议。
    异议事项:
    请求依法撤销“关于高州火星广垦置业有限公司'广垦华苑高州'地块规划方案的公示”,并驳回高州火星广垦置业有限公司办理坡耀新区“广垦华苑高州”地块规划方案手续的申请。
    事实与理由:
    高州火星广垦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垦置业公司”)向贵局申请办理坡耀新区“广垦华苑高州”地块规划方案手续,贵局受理后于2022年6月10日在高州市政府官网发布“关于高州火星广垦置业有限公司'广垦华苑高州'地块规划方案的公示”。贵局受理该公司申请并为其发布规划方案的公示,与异议人存在重大利害关系,严重侵犯了异议人的合法权益,特向贵局提出异议,理由如下:
    一、涉案土地原计划调整为坡耀集体自留地,异议人是实际使用人;2010年征地前,村干部瞒骗村民,将集体20亩自留用地转为留用地,安排在涉案土地位置并办理了用地手续;2015年,村干部将该20亩留用地与广东省火星农场留用地置换,其目的是为了更隐蔽侵吞,并借广东省火星农场暴力镇压异议人交出土地。
    1999年,异议人在涉案土地上开垦荒地,种植下1000多棵龙眼、荔枝、芒果等果树经济作物,开发成果园到现在已经有20多年。为维护合法生产经营,异议人于2004年、2006年、2007年在涉案土地上建起多间房屋。2016年,由于谢村居委会调解委员会调解员不当调解,反将矛盾扩大,导致异议人唯一的一份宅基地及所建房屋不具备居住条件,涉案土地房屋成了异议人一家四口唯一的居住所。
    1998年征地,由于村干部将返拨给集体的留用地安排在征地红线外集体自留地位置,造成20亩集体自留地灭失,村民意见甚大。
    2001年,原中山街道办同意集体将20亩自留地调整至涉案土地位置,由于当时没有迁坟及土地平整,无法耕作,一直搁置。
    2010年征地前,村干部瞒骗村民,将该20亩集体自留地转为留用地,安排在涉案土地位置,办理了用地手续后截留。
    2010年征地,由于坡耀一(1)和坡耀二(1)小组村干部拒不如实公开留用地补偿数据,异议人要求编入留用地补偿数据公开透明的坡耀二(2)小组落实征地合法权益,遭拒。
    2014年开始,谢村居委会干部刘桂文与坡耀一小组组长刘桂武、坡耀三小组组长刘强内外勾结,只手遮天,在留用地落实过程中运用各种手段欺骗村民和政府有关部门,为坡耀一、三小组非法多套取了政府1254平方米留用地,并将异议人迫害成“黑户”,无法参加分配政府征地红利。导致异议人的征地合法权益无法得到保障和落实,至今未在征地协议上签字,无法交出涉案土地。
    2015年6月,坡耀一组组长刘桂武、坡耀二组组长刘振文与广东省火星农场场长陈江海到潘州街道办在张明军副书记的牵头下将涉案土地20亩留用地与广东省火星农场兴教路20亩留用地进行置换,恰好被异议人碰见,异议人还当场警醒陈江海千万别上刘桂武的当,但陈江海依然我行我素。刘桂武等村干部置换目的是为更隐蔽侵吞,并借广东省火星农场暴力镇压异议人交出涉案土地。
    2020年3月24日,潘州街道办冯高毅书记、汪活主任、张明军副书记与高州市司法局副长兼市拆迁工作组组长陈旭华到涉案土地动迁时,冯书记亲口承认涉案土地原是坡耀留用地,后与广东省火星农场置换是事实。
    2020年8月,广东省火星农场以“双创”名义围蔽涉案土地时,该场多名工作人员也向异议人承认涉案土地原是坡耀集体留用地,后与其农场留用地置换是事实,并坦言不知道坡耀村集体有纠纷,领导非常后悔当初置换。
    据知情人透露,村干部涉案土地20亩集体留用地与广东省火星农场置换到兴教路后,又调整到高州市二中西门对面东方尚苑用地。
    二、广东省火星农场将兴教路20亩留用地与坡耀村干部置换到涉案土地后,再利用虚假事实欺骗高州政府等有关部门,重新申请办理划拨作为商业、住宅用地手续,亦不符合有关法律规定。
    广东省火星农场与坡耀村干部置换涉案土地后,再利用虚假事实欺骗高州市政府等有关部门重新办理划拨作商业、住宅用地手续。
    1、2014年6月前,高州市政府收回广东省火星农场位于站前路和坡耀小区470多亩土地,在兴教路落实了约45亩留用地,该场将该45亩留用地平整硬底化后,大部分出租给顺捷驾校。
    2、2014年6月6日,《市政府工作会议纪要》(13)同意广东省火星农场申请在侨苑新村东面(即涉案土地位置)安排留用地20亩给广东省火星农场作为已收回该场位于站前路和坡耀小区470多亩土地的留用地。
    3、2015年6月,广东省火星农场场长陈江海与坡耀村干部刘桂武在潘州街道办将其兴教路20亩留用地与涉案土地20亩坡耀集体留用地进行置换。
    2015年12月21日,广东省火星农场出具《申请书》欺骗高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谎称按照2014年6月6日《市政府工作会议纪要》(13)的精神,同意在侨苑新村划拨11848.3平方米留用地作为(2014年9月26日)收回其农场姑娘队(坡耀新片区)185.885亩土地的安置留用地。
    高州市法制反馈意见称:“广东省火星农场申请划拨11848.3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权作商业、住宅用地使用,不符合《划拨有地目录》和《高州市建设用地划拨暂行办法》(高府办【2015】24号)的规定。
    三、异议人的征地合法权益未落实,依法有权拒绝交出涉案土地;贵局亦未依照法定程序责令异议人交出涉案土地,却严重违反《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将涉案土地以“毛地”出让给广东省火星农场,该场又以“毛地”拍卖给广垦置业公司,严重侵害异议人的合法权益。
    2015年8月20日,贵局在相关媒体、网站及坡耀村公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公示》,拟将涉案土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出让。2015年8月28日,异议人以利害关系人向贵局提出异议。2015年9月11日,贵局书面回复异人,让异议人收到本回复后迅速与潘州街道办负责征地的相关负责同志联系,及时做好涉案土地上异议人的青苗、房屋征地拆迁安置补偿。
    异议人收到原高州市国土资源局的书面回复后,到潘州街道办找到负责征地工作的领导,要求公开2010年征地相关协议以及留用地补偿面积数据。潘州街道办领导让异议人去找谢村居委会,谢村居委会干部又让异议人去找村干部,互相踢皮球,导致异议人至今无法在征地协议中签字,无法做好涉案土地上的青苗、房屋拆迁安置补偿。
    根据《广东省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各项补偿费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征地各项补偿费标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还应当依法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征地补偿安置费用未按规定支付的,社会保障费用未按规定落实的,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有权拒绝交付土地。”
    第五条规定:“ 被征地单位收取的青苗补偿费、附着物补偿费和安置补偿费,属于个人所有的,应按标准如数支付给个人,属于集体所有的不得分发给个人。 被征收土地上的青苗属集体所有,但已由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的,被征地单位收取的青苗补偿费应当按承包经营期限合理补偿给承包经营者。”
    因此,异议人是涉案土地的实际使用人,异议人的征地合法权益未得到保障未落实,依法有权拒绝交出涉案土地。
    贵局如认为异人无正当理由拒绝交出涉案土地,可依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集体土地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四条规定,作出《责令交出土地决定书》责令异人交出涉案土地。但是,贵局既没有依照法定程序作出《责令交出土地决定书》责令异议人人交出涉案土地;也没有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018年1月10日,贵局与广东省火星农场瞒骗异议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将涉案土地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给广东省火星农场。
根据2012年修订的《闲置土地处置办法》规定, 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出让土地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土地权利清晰;(二)安置补偿落实到位;(三)没有法律经济纠纷;(四)地块位置、使用性质、容积率等规划条件明确;(五)具备动工开发所必需的其他基本条件。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上述要求供应土地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因此,涉案土地尚不具备净地出让条件,属于依法禁止出让的情形,贵局将涉案土地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给广东省火星农场,属严重违法,严重侵犯了异议人的合法权益。
    2019年4月29日,广垦置业公司明知涉案土地不属净地,不具备开发条件,明知异议人对涉案土地享有权利的情况下,仍然通过拍卖方式从广东省火星农场受让涉案土地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严重侵犯异议人的合法权益。
    四、广垦置业公司向高州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判令异议人一家搬离并拆除房屋交出涉案土地给其使用,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开庭审理后,广垦置业公司申请撤诉,无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2021年1月5日,广垦置业公司以排除妨害为由,向高州市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并将异议人一家列为被告,请求法院判令异议人一家搬离并拆除房屋交出涉案土地其使用。
    2018年1月10日,广东省火星农场与贵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取得涉案土地的建设用地使用权。2019年4月29日,广垦置业公司再通过拍卖方式受让东广东省火星农场该土地的建设用地使用权。根椐合同相对性原则,合同的法律约束力只存在于特定的合同当事人之间,合同一方当事人只能基于合同向对方提出请求或提起诉讼。亦即,广东省火星农场只能基于涉案土地的出让合同向贵局提出请求或提起诉讼;广垦置业公司只能基于涉案土地的拍卖相关合同向广东省火星农场提出请求或提起诉讼。而异议人为与合同无关的第三人,广垦置业公司以排除妨害为由诉异议人一家,请求法院判令异议人一家搬离并拆除房屋交出涉案土地给其使用,异议人一家并非适格被告。
    开庭审理后,2021年10月12日,广垦置业公司申请撤诉,无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五、广东省火星农场与广垦置业公司纠集黑社会冒充警察实施黑社会性质非法暴力拆迁,采用法西斯手段暴力镇压异议人强拆房屋夺地,已构成严重刑事犯罪,异议人目前仍然是涉案土地的合法实际使用人,贵局受理广垦置业公司办理坡耀新区“广垦华苑高州”地块规划方案手续的申请,并进行公示,属严重违法,严重侵犯了异议人的合法权益。
    2021年12月16日上午9时许,广东省火星农场懂事长陈江海与广垦置业公司总经理张石生,在没有任何合法手续的情况下,纠集其公司数十名保安及不明身份的社会闲散人员,身穿统一警用着装,非法使用警察标志冒充警察,手持各种器械冲进案发地果园,以暴力手段将异议人一家团团围困在果园房屋里,然后动用两台大型挖掘机、多辆汽车和大批民工将异议人果园10多亩果树全部砍倒拉走卖掉,并将异议人果园中的生活、生产经营附属设施全部摧毁,给异议人造成重大财产损失,严重损害人民警察形象,给社会造成非常恶劣影响。其行为已涉嫌构成招摇撞骗罪和故意毁坏财物罪。
    其间,贵局派出工作人员到现场放任纵容陈江海、张石生纠集黑社会冒充警察实施黑社会性质非法暴力拆迁,挑战扫黑除恶常态化,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阻挠国家建设征收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交出土地;拒不交出土地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集体土地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五条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执行其作出的责令交出土地决定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三)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使用人已经依法得到安置补偿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安置补偿,且拒不交出土地,已经影响到征收工作的正常进行……”。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条虽然是针对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强制执行程序的规定,但对因集体土地征收而引起的房屋及附着物的强制拆除问题,亦可参照。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第三条规定:“程序不合法、补偿不到位、被拆迁人居住条件未得到保障以及未制定应急预案的,一律不得实施强制拆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规定:“征收补偿决定明显不符合公平补偿原则,严重损害被执行人合法权益,或者使被执行人基本生活、生产经营条件没有保障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不准予执行。”
据此,无论是征收集体土地还是征收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均应在完成补偿安置工作的情况下由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获得法院的准许强制执行裁定前,行政机关没有直接强制拆除被征收房屋的权力。即使在被征收人已经依法得到安置补偿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安置补偿的情况下,征收机关若要实现强制搬迁和拆除,也必须按照法定程序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第四条规定:“因暴力拆迁和征地造成人员伤亡或严重财产损失的,公安机关要加大办案力度,尽快查清事实,依法严厉惩处犯罪分子。……,以及存在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要依法严厉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财物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百七十九条 【招摇撞骗罪】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广东省火星农场与广垦置业公司必须立即停止侵害,并恢复土地和房屋原状。
    因此,贵局受理广垦置业公司办理坡耀新区“广垦华苑高州”地块规划方案手续的申请,并进行公示,属严重违法,严重侵犯了异议人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2010年征地,村干部及征地有关部门不作为和乱作为,导致异议人成为“黑户”,无法加参分配政府征地红利;异议人是涉案土地的实际使用人,异议人的征地合法权益未得到保障未落实,依法有权拒绝交出涉案土地;贵局将涉案土地以“毛地”出让给广东省火星农场及该场将涉案土地使用权以“毛地”拍卖给广垦置业公司,均属严重违法,严重侵犯异议人的合法权益;广东省火星农场与广垦置业公司纠集黑社会实施黑社会性质非法暴力拆迁,使用法西斯手段镇压异议人非法暴力强拆房屋夺地,已构成严重刑事犯罪;异议人目前仍然是涉案土地的实际使用人,广东省火星农场与广垦置业公司必立即停止侵害并恢复土地和房屋原状。贵局受理广垦置业公司办理坡耀新区“广垦华苑高州”地块规划方案手续的申请,并进行公示,属严重违法,严重侵犯了异议人的合法权益。现特请求贵局依法撤销“关于高州火星广垦置业有限公司'广垦华苑高州'地块规划方案的公示”,驳回高州火星广垦置业有限公司办理坡耀新区“广垦华苑高州”地块规划方案手续的申请,以维护异议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高州市自然资源局
                                    异议人:刘国强
                                     2022年6月17日

(证据见附件)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帐号

本版积分规则

友情链接: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