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上午,廉江市二力城地产项目,在二力城花园广场举行复工复建启动仪式,该项目以共益债方式化解“烂尾楼”是廉江解决问题楼盘的创新举措,为粤西首例,800户业主将圆“安居梦”。
启动仪式上,廉江市委书记陈恩才,市委副书记、市长柯俊,市委副书记李平军,市委常委、副市长洪海卫,市人民法院院长陈梦敦,星海控股集团董事长罗雅彦,资产管理人吴波,廉江市建筑协会会长林文发上台触摸水晶球,共同启动二力城地产项目复工复建。罗斯文 “共益债”启动复工复建,按时按质圆“安居梦”
在廉江二力城项目现场,一派热火朝天景象,在场人员脸上洋溢着笑容。
复工复建仪式现场图。 廉江市委书记陈恩才代表市委、市政府向投资方星海控股集团以及为二力城项目复工复建付出辛勤努力的有关单位和同志表示感谢。 陈恩才说,人民群众满意是检验我们工作的标准,市委、市政府将加强组织领导,加强统筹监管,确保复工复建工作顺利有序推进。各级各部门必须全力做好服务工作,勇于担当,主动作为,热情服务,开设绿色通道,特事特办,全力以赴为复工复建工作保驾护航,并定期向业主通报项目进展情况。 同时希望投资方和施工方星海控股集团进一步彰显企业担当作为,按照商定的复工复建方案,确保资金到位、人手到位,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安全施工,不折不扣、按时按质完成复工复建各项任务;希望广大业主全力支持复工复建,主动为复工复建工作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仪式现场,二力城项目资产管理人吴波、星海控股集团董事长罗雅彦、廉江二力城业主代表李彩凤依次发言。 吴波表示,在府、院联动机制的推动下,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指导下,廉江法院多措并举,促成星海控股集团作为二力地产项目复工复建共益债投资人,为广大的业主带来了福音。作为该项目的资产管理人,衷心感谢廉江市委、市政府和星海控股集团。
二力城航拍图。罗炳森 摄 “身为一名土生土长的廉江人,一直关注着廉江二力城项目,对800多名业主的心情感同身受。作为一家本土企业,星海控股集团经过多次调研和参与管理人、廉江市人民法院的相关工作中,最终以‘共益债’的方式带领团队重新启动二力城复工复建‘前进键’,将拼尽全力按时按点按质完成廉江二力城项目复工复建工作,让业主早日回家。”活动仪式现场,罗雅彦感慨道。
许多二力城业主参与复工复建仪式,内心难掩喜悦之情。罗斯文 摄 许多业主纷纷赶来仪式现场,一同见证二力城复工复建的历史时刻,共同分享喜悦心情。
施工工程车缓缓驶入二力城复工复建仪式现场。罗炳森 摄 停工5年终复工,业主代表送信送旗 二力城业主代表李彩凤说:“我们的心情无比激动,非常感谢市委、市政府如此重视民生,市领导亲力亲为推动多项工作的开展,也感谢爱心企业星海控股集团不以盈利为目的去承接二力城的续建工程,助二力城业主实现“安居梦”。我希望能尽快交房,小朋友可以就近上学。” 二力城业主罗予翠说:“今天的心情激动到难以用词语形容,二力城项目的复工复建对于我们业主而言是一件天大的喜事。” 廉江二力城项目业主委员会代表将锦旗和感谢信送到了星海控股集团董事长罗雅彦的手里,感谢爱心企业的社会责任担当。 多部门齐发力,联手啃下“硬骨头” “我宣誓!全力以赴,保证按计划节点完成二力城复工复建任务,说到做到!使命必达!”仪式现场,星海控股集团运营总监艾军带领项目工程团队宣誓。艾军表示,二力城复工复建项目部将在政府领导、管理人的指导下严格按照相关规范,重抓统筹,落实关键节点计划。全力确保按计划节点高效推进,保质保量完成复工复建工作任务,向市委、市政府和全体业主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仪式现场,星海控股集团运营总监艾军带领项目工程团队宣誓。肖挺 摄
廉江市领导察看项目施工进展。罗斯文 摄 仪式结束后,廉江市领导在廉江二力城项目投资方和施工方的陪同下前往工地察看进度。
二力城施工现场,工人正搬运建筑物资。许筱倩 摄 廉江二力城项目位于廉江市罗州大道,建筑面积约30万平方米,三、四期住宅因债权纠纷以及资金链断裂等原因于2018年全面停工,继而烂尾至今5年,800多个家庭因为项目烂尾受到了严重困扰。其间,项目经历申请破产、重整失败、宣告破产等。 面对二力城地产项目存在的诸多现实难题,廉江市新一届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深入研究和分析问题堵点,多次召集有关部门与二力城项目业主代表会商研究解决方案,在府、院联动机制的推动下,最终确定以“共益债”的方式盘活该项目。今年5月20日,二力公司破产案管理人——湛江市金大安清算事务有限公司召开第三次债权人线上会议,会议最终通过、确认星海控股集团作为共益债投资人,跟进推动二力城项目复工复建。 目前,项目在广东星海控股集团复工复建团队工程铺排建设下,复建势头良好,复建工程有序展开。本次复工复建工程总预算约为1.5亿元,复工复建工程涉及12栋楼房分两批次进行,预计将于2023年12月底完工。 共益债 共益债务是指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为了全体债权人的共同利益以及破产程序顺利进行而发生的债务。亦指在破产程序中,为债权人、债务人的共同利益所负担的债务。 【撰文】许筱倩 【通讯员】张思燕 林达琳 【图片】罗斯文 罗炳森 许筱倩 肖挺 部分由星海控股有限公司提供 【作者】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 南方Plu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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