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人民政府近日印发了《贯彻茂名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是茂名市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部署要求,抓好《茂名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的贯彻实施,推动茂名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深化开展,制定出台的指导性文件,为全市统筹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工作机制,逐步提升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水平提供指导,有效推动《茂名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的实施。
《茂名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为全面贯彻《茂名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抓实抓细抓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动形成以法治为基础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体系,促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深入开展,结合茂名市实际,市政府制定出台本《实施意见》。
到2022年底,茂南区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电白区、各县级市至少各有1个街道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到2025年底,全市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水平明显提高,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不低于6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保持在99%以上,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
重点围绕健全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机制体系,建设完善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全面加强生活垃圾分类保障体系三个方面提出十二项内容的具体措施。在健全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机制体系方面,提出要加强组织领导,推进基层建设,实行责任人制度。在建设完善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方面,提出要推动源头减量,加强资源回收利用,规范分类投放收集,优化分类收运体系,提升分类处理能力,强化运营监管水平。在全面加强生活垃圾分类保障体系,提出要强化政策支持,加强执法检查,动员社会参与。
来源| 茂名人民城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