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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蔓塰猪& 于 2022-9-13 20:58 编辑
曾经的湛江——湛江地区成立于1958年11月,那时的行政区名叫“湛江专区”,到了1969年湛江专区更名为湛江地区。有资料显示,专区变地区是全国统一的变更,不管是专区还是地区,都属于地级行政区,级别与现在的地级市同级。
曾经的湛江——湛江地区虽然管辖的范围很大,但它的级别也只是等于现在地级市的级别。因此,当时的湛江地区和现在的湛江市属于对标同级的行政区,只是时代和名称不同而已。可能正是因为当时的湛江很大,后来有人将其称为“曾经的广东第二大城市”,严格来说并非第二大城市,有可能是面积第二大的“市”。
曾经湛江地区管辖的范围包括现在的湛江市区、茂名市区、各县(县级市)以及广西部分县市区(具体看下图)。值得注意的是,当时的“湛江市”大致是现在的湛江市区范围,当时的“茂名市”大致是现在的茂南区范围,那个时候的“湛江市”和“茂名市”都是湛江地区下辖的县级市,与现在的湛江市、茂名市级别不同。
到了1975年,湛江市(现在的湛江市区范围)和茂名市(现在的茂南区)从县级市升格为地级市。这个时候虽然这两个市的面积没有变大,但是行政级别升高了一级。
到了1983年,湛江地区撤销,原属于湛江地区的电高信化4个县划为茂名市管理,组成新的茂名市。吴廉遂海徐5个县划为湛江市管理,组成新的湛江市。至今湛江市和茂名市都是地级市,与原来的湛江地区是同级的。
因此,说“茂名曾名是属于湛江的”,这是没有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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