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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近7天内有高风险区旅居史来(返)茂人员:实施7天居家隔离,期间赋码管理、不得外出。在居家隔离第1、3、5、7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 ②对入境人员实施5天集中隔离+3天居家隔离,居家期间赋码管理、不得外出。(第1、2、3、5、6、8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澳门入境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入境后实施3天内完成两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抵茂24小时内完成1次核酸检测,已持24小时核酸阴性证明抵茂视为完成第一次。前3天原则上“两点(居住点和工作点)一线”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聚集、不聚餐。NO.2 近7天有以下地区旅居史来(返)茂人员,抵茂后实施“3天居家隔离+4天居家健康监测” 近7天有以下地区旅居史的来(返)茂人员,实施“3天居家隔离+4天居家健康监测”(从离开当地之日起算,物流保供、已提前报备并落实闭环管理的货车司机除外),第1、3、5、7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结果未出前,避免外出。NO.3 近7天有以下地区旅居史来(返)茂人员,抵茂后实施“5天居家健康监测” 近7天有以下地区旅居史的来(返)茂人员,实施“5天居家健康监测”(从离开当地之日起算,物流保供、已提前报备并落实闭环管理的货车司机除外),第1、3、5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非必要不外出。NO.4 近7天有以下地区旅居史来(返)茂人员,抵茂后实施3天居家健康监测 近7天有以下地区旅居史的来(返)茂人员,实施3天居家健康监测(从离开当地之日起算),第1、2、3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倡导在第5天接受一次核酸检测,非必要不外出。NO.5 其他外省、市旅居史来(返)茂人员,抵茂后实施“3天3检3不” 除上述地区的其他外省、市旅居史来(返)茂人员,抵茂后实施“3天3检3不”(3天内每天进行一次核酸检测,不聚集、不聚餐,不到人员密集场所),原则上每天两点一线,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倡导进入我市的来(返)茂人员“落地检”。
按照“关口前移“、“早发现、早应对”的防控基本原则,我市已在36个高速公路出口设置临时核酸检测便民服务点,为货车司机、自驾游等愿意核酸检测的市民群众提供自愿、免费的核酸检测服务。 近期离开发生本土疫情地区的来(返)茂人员,务必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单位或所住酒店(宾馆)报备,并配合做好相关健康管理工作。
所有入(返)茂人员,包括外市、省外、境外(含港澳台)来(返)茂人员等重点人群,须提前或即时,应用“粤省事”小程序“入(返)茂申报”功能,主动申报个人行程等相关信息。申报流程(点击链接):关于入(返)茂人员线上申报信息的通告 市民在进入各类公共场所前,应主动配合扫场所码、亮健康码、测温等防疫措施;各类公共场所的经营管理方,应严格落实扫场所码、查验健康码等防疫规定,确保所有进入场所的人员均落实到位。 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腹泻等不适症状时,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自行购药、服药,应立即报告,及时就近至发热门诊就诊,并主动告知医生自己的旅行史,就诊过程中请做好个人防护并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1、若在家时发现,务必就地隔离,立即向所在社区、居委(村委)或当地疫情防控指挥办报备,等待专业人员上门处置。
2、若在公共场所扫码时发现,立即告知该场所的工作人员,服从其安排,转移到临时观察区;工作人员立即向辖区内三人组或疫情防控指挥办报备,等待专业人员抵达现场处置。若红码人员强行离开,工作人员要立即报警处理。
3、红码人员不得擅自行动,如造成疫情传播的,将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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