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0月起,信宜市已正式进入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征缴期,征缴期将持续至2022年12月31日。2023年度我市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为每人每年350元,财政补助标准达到每人每年610元。次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为待遇享受期。再此提醒各位市民,除符合中途参保条件的情况外,因个人原因未按时缴纳的,2023年度中途不予补缴,请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一)参保对象:1.具有本市行政区域内户籍的城乡居民;2.不具有本市行政区域内户籍的本市在校学生;3.本市居住证持有人;4.在本市居住且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未就业港澳台居民;5.国家、省和市规定符合条件的其他人员。如您属于以上参保对象范围,请在缴费期结束前到各镇(街道)社会事务中心办理参保登记啦!
(二)暂停参保:处于正常参保状态下的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人,现需要在本市参加城乡居民医保,须暂停其他地市的医保关系。
注意:若不暂停其他地市的医保关系,将无法在本市进行参保。
(一)1.参保人可登陆“粤税通”微信小程序,实名认证后,点击城乡居民社保——城乡居民社保清缴;
2.【参保地】选择“茂名市”——【险种】选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非本人缴费的,缴费类型选择“代他人缴费”)。
(二)1.参保人可登陆“粤医保”微信小程序,实名认证后,在首页业务办理点击查看更多——城乡居民在线缴费;
2.【参保地】选择“茂名市”——【险种】选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非本人缴费的,缴费类型选择“代他人缴费”)。
(三)1.参保人可登陆“粤省事”微信小程序,实名认证后,在首页点击医保——城乡居民医保费清缴;
2.【险种】选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非本人缴费的,缴费类型选择“代他人缴费”或“家庭缴费”)。
【温馨提醒】扣费未成功的参保人记得确保账户正常且存足余额或通过微信、V-TAX远程可视化平台、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税务自助办税终端、“粤智助”政府服务自助机等渠道进行缴费。
也可持户口簿或身份证到税务机关各办税服务厅前台缴费,可通过POS刷卡缴费,或通过扫描微信、支付宝二维码进行缴费。
因年底是业务办理高峰期,建议提前办理参保缴费,以免影响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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