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东华能源(茂名)烷烃资源综合利用项目聚丙烯提质改造 建设地点:茂名市滨海新区广东茂名滨海新区绿色化工和氢能产业园 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4个250m3乙烯储罐,PP装置新建乙烯精制单元及相应的设备、管线,建设完成后可生产无规共聚聚丙烯,建设液氨储存系统(1个20000m3常压氨罐、2个3000m3液氨球罐)和相应的装卸车系统。 建设工期:项目建设周期4个月。 项目原名称为“东华能源(茂名)烷烃资源综合利用项目一期(I)技改”,已于2022年10月27日在茂名论坛进行第一次公示;建设单位于2022年12月9日获取《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确定项目名称为“东华能源(茂名)烷烃资源综合利用项目聚丙烯提质改造”,现将项目进行补充第一次公示。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东华能源(茂名)有限公司 联系人:韩伟 联系地址:茂名市滨海新区博贺湾大道保利海湾城中宇花园6号 联系电话:18641333338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评价单位:深圳市汉宇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戴工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7058号市政大厦510 联系电话:18344268501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开展工作: 1、对项目的方案设计及其他现有资料进行研究,并组织专业人员进行现场踏勘。 2、进行工程分析,确定污染因子,对建设地区周边的环境现状进行调查,组织开展监测与评价。 3、进行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4、提出环境保护措施,并制定工程环境监理计划。 5、开展公众调查,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开展公众参与工作,进行公示和公众调查问卷发放、公开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全本,广泛征询公众意见。 6、根据公众意见进行反馈,对报告书进一步修改,明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7、将报告书报请有关主管部门审查,并根据审查意见进行修改后报请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查。
五、征询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征询公众意见范围: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征询意见主要事项:目前本项目周围现有的环境状况如何;主要存在的环境问题是什么;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考虑,是否同意本项目建设;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有何建议等。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进行联系,联系方式见上文。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东华能源(茂名)有限公司 深圳市汉宇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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