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微信登录,快人一步

扫码登录更安全

登录 | 注册帐号 | 找回密码

茂名论坛

  • 关注抖音号
  • 关注公众号
  • 下载APP
  • 扫码关注抖音号
  • 扫码关注公众号
  • 扫码关注APP
快捷导航
查看: 4683|回复: 1

@信宜街坊,注意啦!即日起,信宜交警严查摩托车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3-3-30 18: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广东

@信宜街坊,注意啦!
即日起
我市公安交警部门在全市范围内
开展查处摩托车(含电动摩托车)
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

关于开展查处摩托车(含电动摩托车)
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的通告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摩托车(电动摩托车)驾乘人员安全意识,遏制摩托车(电动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高发的态势,切实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率和事故死亡率,增强广大人民群众交通安全意识和文明出行意识,助力我市文明城市创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即日起我市公安交警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查处摩托车(含电动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 整治重点
各类摩托车、电动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
(一)上道路行驶未悬挂号牌或不按规定安装号牌的;
(二)驾驶人无证驾驶或准驾不符的;
(三)违法超员、载人的;
(四)驾乘人员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
(五)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
(六)违法加装遮阳伞及其他影响交通安全的设施的;
(七)摩托车、电动摩托车及其他非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的。
(八)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九) 其它有关违法行为。
二、处罚标准
驾驶摩托车、电动摩托车存在上述交通违法行为的,公安交警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一)上道路行驶未悬挂号牌的,扣留车辆,处200元罚款,驾驶证记9分。
(二)无证驾驶、准驾不符的,处1000元罚款,可并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
(三)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的,罚款200元;违法载人的,罚款100元。
(四)驾驶人员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驾驶证记1分,罚款200元,暂扣车辆至违法行为消除后予以放行;乘坐人员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罚款10元。
(五)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记3分,罚款200元。
(六)违法加装遮阳伞的,收缴加装的非法设施,罚款200元。
(七)不按交通信号灯的指示通行的,记6分,罚款200元。
(八)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记12分,罚款2000元;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申领。
三、驾驶人涉及的行业、部门处理办法
1.违法行为人涉及快递、外卖等行业的同时抄告企业及主管部门;
2.对驾驶人、乘车人违法频发的企业,由主管部门采取约谈、曝光等方式,督促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3.对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人员的交通违法行为,交管部门除依法处罚外,将抄告所属单位。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积极配合,规范佩戴安全头盔,系好安全带,自觉摒弃交通陋习,文明驾驶、安全出行。
特此通告!

信宜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3年3月30日

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平安出行,安全归家
信宜公安交警温馨提醒
为了你和他人的安全,请广大驾驶员在驾驶摩托车(电动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时,一定要做到守法规、人有证、车有牌、戴头盔、限两人、靠右行;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做到不闯红灯、不逆行、不超载、不占道行驶、不接打手机、佩戴好安全头盔安全文明出行。


信宜发布编辑部


来源:信宜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编辑:信宜发布编辑部

初审:周鹏鸿

复审:廖洪波

终审:梁国飞


发表于 2023-3-30 19:0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茂名在线安卓版茂名在线APP | 来自广东
木有信宜人在,只有电白人,我帮你转告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帐号

本版积分规则

友情链接: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