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推进高州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落实生活垃圾分类考核制度,督导各单位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各项工作,3月27日至3月30日,高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市垃圾分类办”)组织对全市2023年第一季度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情况进行考核,以考核为抓手推动高州市垃圾分类工作有序开展。 检查分三类考核对象,第一类考核对象为各公共机构,第二类考核对象为城区各学校,第三类考核对象为山美街道示范片区各类场所,市垃圾分类办严格按照《广东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创建指引(试行)》标准,以实地抽查、查阅资料、随机问询相结合的方式,从科学管理、宣传发动、分类设施、分类效果4项一级指标14项二级指标,对考核对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考核,主要结合上一季度检查反馈的问题进行“回头看”,着重提升问题整改成效。为落实“管行业就要管垃圾分类”工作要求,本次检查市垃圾分类办邀请了市教育局、属地街道办共同参加,共抽检了29个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及其他垃圾分类产生源场所,充分发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监督指导成效。 下一步,高州市垃圾分类办将以此次考核指导为契机,细化分类标准,进一步改善区域生活环境,增强居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