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改造范围 1、规划范围:为茂名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确定的中心城区城市建设用地范围。 2、图斑核查范围:为茂名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确定的茂南区及电白区行政管辖范围。二、改造期限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土资源厅关于“三旧”改造
工作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粤府办〔2009〕122 号),同时结合《茂名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确定本次规划期限为 2021- 2035 年。近期 2021-2025,远期 2026-2035 年。三、改造目标 1、近期改造目标(2021-2025) 近期“三旧”改造的主要目标是:重点推进各片区内中心地段、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区、重点景观地区内的旧村庄;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效率低下的旧厂房以及居住环境极差的旧城镇的“三旧”改造工作,以微改造及正在进行改造项目为主,重点提升工业产出效率、盘活存量用地、优化重要节点景观、改善人居环境。 2、远期改造目标(2026-2035) 远期“三旧”改造的主要目标是:在巩固近期改造成果、总结近期改造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三旧”改造计划,初步实现产业和城市空间的转型升级,全面提升城市形象,改善旧村形象,完善配套设施,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效率,使“三旧”改造区域逐步在产业发展、社会管理、文化心理等方面完全融入到城市之中,为实现规划的更长远目标打下基础。四、总体用地布局 图斑核查与重新划定后中心城区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的“三旧”改造地块共 1141 个,改造总面积为 4882.75 公顷。其中,旧城镇 439 个,改造总面积为 1831.02 公顷,占总用地面积的 37.50%;旧村庄 557 个,
改造总面积为 2459.31 公顷,占总用地面积的 50.37%;旧厂房 145 个,改造总面积为 592.42 公顷,占总用地面积的 12.13%。五、分期实施计划 本次“三旧”改造规划共涉及“三旧”用地 4882.75 公顷,1141 个改造地块,分两期进行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