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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百态] 高州迎宾大道征地546亩,涉及到这些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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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9-7 11: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广东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广东省土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的需要,需征收高州市潘州街道谢村黄一、黄二、黄三,山美街道苍地村苍地一、苍地二、苍地三、苍地四、和坑一、和坑二、和坑三、和坑四经济合作社,山美村低村一、低村二、低村三、低村四、水简坑二经济合作社、云径村云径一、云径二、云径三、云径四、里坑、石坑塘一、石坑塘二、宝石经济合作社,谢鸡镇义山经济联合社及其属下勒竹元、平龙一、平龙二、𡌶背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现将拟征收土地情况预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的征收目的:高州市省道S388线高州义山至城区段改线工程(迎宾大道)项目建设。
      
二、拟征收土地的位置和范围:高州市潘州街道谢村,山美街道苍地村、山美村、云径村,谢鸡镇义山村(详见公告附图)。
       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三、拟征收土地面积:364558平方米(合546.837亩,以2000国家大地坐标计算)。


四、公告期限:2023年9月1日至2023年9月14日。
      
五、工作安排: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高州市人民政府将组织开展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一)征收土地现状调查:进入拟征地现场,对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进行调查,请各相关单位和个人相互知照,并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将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等利害关系人共同确认。
          (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六、其他事项
       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除正常农业生产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种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种抢栽抢建的,不予补偿安置,并由当事人无条件清理和拆除,同时负责相关费用。
       专此公告。


附件:高州市省道S388线高州义山至城区段改线工程(迎宾大道)征地预公告附图
高州市人民政府

2023年8月31日



发表于 2023-9-12 13:37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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