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坡耀涉黑恶犯罪组织骨干刘*武部分黑财的线索举报
茂名市扫黑办、茂名市纪委监委、茂名市公安局扫黑办: 我于2019年开始向扫黑有关部门举报坡耀村以刘*文、*强为首的涉黑涉恶犯罪组织涉嫌违法犯罪行为。当时我拟定首要分子时很纠结,刘*武与刘*文为亲兄弟,两人在该组织的地位难分伯仲,刘*文曾长期担任坡耀一队村干部,现在居委会任职权力更大,最后拟定以刘*文为首要分子。随着我继续搜集线索和深入调查,发现刘*武为非作恶性质比刘*文严重得多,在该组织发号施令的地位更明显,刘*武是否为该组织首要分子,最终由扫黑部门认定。 现向贵办提供刘*武部分违规财的线索如下: 一、1998年,刘*武涉嫌利用敲诈勒索手段,将高州市国土局已出让给华侨投资公司457平方米国有土地夺回,并非法变更为集体土地性质的宅基地,登记在其两个儿子名下,建成高八层,总建筑面积约4000平方米的房屋(涉案土地现价值约900万元)。(见证据1) 1991年,坡耀二队将坡耀门前岭60亩土地卖给华侨投资公司和华侨住宅建设公司。1993年,高州市国土局将坡耀门前岭部分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给华侨投资公司。由于坡耀二队村民刘*坤、刘*明兄弟俩有片竹园位于坡耀门前岭华侨投资公司的红线图内,1998年坡耀二队在东方大道东侧的集体土地给刘*坤、刘*明两户各安排了约80平方米宅基地,作为该片竹园土地补偿。 1998年,华侨投资公司开发坡耀门前岭该60亩国有土地,坡耀一队刘*武涉嫌以该片竹园属于他所有为借口,利用敲诈勒索手段,非法将华侨投资公司红线图内的该片竹园土地夺回,并由原来的国有土地性质强行变更回集体土地性质的宅基地,总面积457平方米。按现价值2万元/平方米算,总价值约900万元。 刘*武将夺回的457平方米宅基地分成228平方米和229平方米两份,登记在其儿子*访(1990年出生)、*钦(1992年出生)名下。2008—2009年,刘*武将两份宅基地合并建成占地面积约457平方米,高八层总建筑面积约4000平方米的楼房,即现坡耀住宅五区1号和2号。 直到2021年11月15日潘州自然资源所公布的《高州市潘州街道谢村村委会坡耀一村“房地一体”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权籍调查信息公示表》才曝光。 二、1998年,刘*武利用五保户*权富名义,炮制虚假拆迁事实,诈骗到政府约250平方米拆迁安置用地的其中120平方米作为己有;2010年征地又借*权富的名义诈骗政府约120平方米拆迁安置用地(涉案土地现价值约700万元)。(见证据2) 1998年,坡耀一队五保户刘权富已年近六十岁,一直独居。 1998年前,刘*武获悉高州市政府即将征地建设素水公路(现东方大道),而素水公路规划图正好经过刘权富原用于晒粪的一块荒地(旁边种有些竹子,没有任何建筑物,征地图标注为旱地)总面积不到200平方米。刘*武认定有利可图,便在坡耀村公开高调与五保户刘*富结为干父子关系。 1998年征地,刘*武以*权富的名义炮制虚假拆迁事实,诈骗到政府共约250平方米拆迁安置用地。刘权富分得约130平方米(卖了70平方米,自建60平方米),即现坡耀住宅五区43号和45号。 刘*武分得约120平方米,大约于2002年建成高七层,总面积约900平方米楼房,即现东方大道77号。该块拆迁安置用地按现价值3万元/平方米算,总价值约360万元。 2010年征地,刘*武欺骗刘*富,又利用刘权富名义再次炮制1998年虚假拆迁事实,诈骗政府拆迁安置用地约120平方米。2016年,潘州街道办将该约120平方米拆迁安置用地安排在高文路南侧,冼太广场拆迁安置用地位置。该块拆迁安置用地按现价值3万元/平方米算,总价值约360万元。 历年来,政府与开发商征用坡耀村集体土地,村民有房屋在红线图内的,才能按国有拆迁安置用地补偿。红线图内有个人竹园地的,由集体在集体土地安排一份宅基地作为补偿(到后来要由个人提供土地,再向集体申请一份宅基地作为补偿;个人不能提供土地的,集体不作补偿)。 1998年的征地红线图内,只有坡耀村民刘*富和黄*华两户涉及房屋拆迁,而刘*富根本没有涉及房屋拆迁,刘*武却以刘权富的名义,炮制虚假拆迁事实,诈骗到政府约250平方米拆迁安置用地;2010年征地,刘*武又借刘*富的名义再次炮制1998年虚假拆迁事实,诈骗政府约120平方米拆迁安置用地安排在高文路南侧。 三、刘*武、刘*文涉嫌利用社会商人黄*辉以2423.44万元代其非法收购坡耀一社位于高州市桂圆东路1885.8平方米留用地;刘*武利用职务便利伪造集体拍卖《委托书》,骗取办理转移登记手续(刘*武若占50%份额需出资1211.72万元)。(见证据3) 2019年4月27日,刘*武、刘*文兄弟俩勾结社会商人黄*辉,在集体尚未向政府申请划拨土地的情况下,召开其坡耀一社会议,违反有关政策的规定,非法收购集体桂圆东路1885.8平方米留用地。由于该1885.8平方米留用地有部分属于利用欺手段非法取得,刘*武、刘*文便利用社员害怕政府收回注销心理,采用恫吓等软暴力手段,让黄*辉以2423.44万元价格,代其收购该1885.8平方米留用地(必须彻底查清该笔收购资金的来源)。 2021年4月15日,刘*武利用其坡耀一经济合作社社长的职务便利,伪造集体拍卖《委托书》,欺骗高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骗取办理转移登记手续。 四、关于刘*武多份宅基地来源及房屋的有关情况。(见证据4) 1、关于刘*武第一份宅基地来源及房屋的有关情况(占地面积约8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70平方米,位于坡耀村11号)。 1990年,刘*武在坡耀村瓦平坡申请到约80平方米宅基地,并建起两层楼房,总建筑面积约170平方米,位于坡耀村11号。当年坡耀村村民都没什么收入,大家建房的资金大都是有关用地单位到坡耀村购买集体土地分配而来,刘*武建房的资金也是来源于此。大约2009年刘*武已将该80平方米宅基地及房屋转让。 2、关于刘*武第二份宅基地来源及房屋的有关情况(占地面积约100平方米,已转让给曾*权建房,位于坡耀住宅三区40号)。 1996年,刘*文、*强两大家族将坡耀一队官坑埇一块集体耕地霸占,非法改变土地用途,规划为八份宅基地私分。 其中,刘*文、刘*武(刘*文之弟)、刘*富(刘*文之父)、杨*珍(刘*文之妻)各1份。*强、刘*汉(刘强之子)、刘*南(*强之弟)、何*英(*强弟妻)各1份。 刘*武将自己的约100平方米和刘*文的约100平方米宅基地非法转让给“新街黑”曾*权。由于转让集体宅基地属违法,刘*武等人便帮助曾*权冒充坡耀一队社员身份直接申请,位于现坡耀住宅三区40号。 1997年,曾*权将该块宅基地建起高五层半,总建筑面积约1200平方米楼房并长住在坡耀村。曾*权为感恩刘*武与其称兄道弟,长期厮混打得火热。刘*武因而具有黑道背景,坡耀村民畏而远之。刘*武则把曾*权当作靠山,借其影响力长期把持基层政权,只手遮天,为非作恶,对抗政府,乱政霸财,祸害一方长达二十多年。 3、关于刘*武第三份宅基地来源及房屋的有关情况(占地面积约400平方米,含地下室总建筑面积约4600平方米,位于东方大道78号)。 不知何时,刘*武又申请到一块宅基地位于现东方大道78号,并建起平房。大约2005年刘*武翻建成占地面积约400平方米,高九层半,含地下室总建筑面积约4600平方米的楼房。 4、关于刘*武第四份宅基地来源及房屋的有关情况(占地面积约10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400平方米,位于东方大道78号北侧)。 2007年,刘*武再申请一块宅基地,位置位于东方大道78号北侧,后建起一层房屋。2020年加建成占地面积103平方米的三层半楼房,总建筑面积约400平方米。 综上所述:坡耀涉黑涉恶组织骨干成员刘*武长期把持基层政权,只手遮天,为非作恶,强取豪夺,对抗政府,乱政霸财;非法攫取黑财手段无所不用其极。举报人特请求贵部门依法调查。 此致 举报人:刘*强 身份证号码:44092219*******834 地址:高州市潘州街道XXXXXXXX村 联系电话:183*****821 2023年10月28日
证据已向扫黑有关部门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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