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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警回执没多大用处,报案后一般7个工作日告知是否受案(一般是行政)或立案(刑事),特殊情况会告知理由延长结果,报案后派出所一直不给受案/立案通知书,被害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自己的诉求,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处理。对于明确符合立案而不立不满等,也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向原公安机关申请复议或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核,一般也是7个工作日做出决定),也可以向同级或上级(一般先同级)检察院申请立案监督。确实有些人办事拖拉,我之前报案过也是感觉都是走流程的,上级下巡查也就那样,证据什么都一条龙整理好的,只要花点时间核对信息就好了,等于白送的,本来也就1-2星期就完事的,都能拖快3个月,笔录到受案,最终问受案人是否清楚案件,根本答不上,嫌疑人有2人只知道1人,都是逼着要申请行政复议改案件类型才急着处理,最终还是提倡协商了事,要不是都是本地的,那时候我会选择按流程来处理,并不想妥协。从那开始就非常反感了。或许只是个别处理案件能力一般,烂船也有三分钉,刚好我这个受案人或同一个小组的并不会考虑受害者,算我倒霉。 其它问题自己处理,毕竟你才是当事人,自己根据自己实际情况进行反馈处理,反应错部门或人只能逐级上去。并非所有都是那样,或许只是个别部分,剩下存在一定运气成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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