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随着我市城镇化有序推进,进城落户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是否需要退出成为公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之一。近日,民生政务栏目走访部分镇村,了解我市相关政策落实情况,让进城农民吃下“定心丸”。
在镇隆镇大水坡村文化广场,村干部正在向群众发放《信宜市农民“进城落户”保留的农村权益》宣传手册,并结合群众对“进城落户”的常见疑问,为大家详细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国务院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依据。村民们纷纷了解进城落户保留农村权益,入户信宜、转户出去,也不会收回权益,土地承包、经营权益、宅基地权益等都不收回。
据悉,信宜市以2017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完成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编制成员名册;完成经济合作社经营性资产股权量化,向经济合作社组织成员颁发了股权证书。市农业农村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印发《关于明确信宜市农民进城落户保留权益的函》。在今年11月15日至17日,市农业农村局结合全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业务培训班契机,开展了《信宜市农民“进城落户”保留的农村权益》普法宣传活动,现场解读农民进城落户保留权益相关政策。各镇(街道)农办主任、村(社区)支部书记以及负责农村产权流转和相关工作的业务人员,共计近800人参加了培训。
水口镇到永村委会副书记陆楚霖表示,现在我市农民进城落户可以保留的农村权益有三个,一个是土地承包权,第二个是宅基地使用权,第三个是集体收益分配权。政府通过各种形式和镇村会议,对这个政策进行大力宣传,让广大群众知道、熟悉这个进城落户的政策。镇隆镇大水坡村党支部书记王旭表示,镇村两级干部进村入户派发宣传单张,并通过村民小组长会议、村民代表大会、村民微信群、朋友圈等方式进行宣传,向群众宣传好、解读好政策,消除群众顾虑,从而提高群众对《信宜市农民“进城落户”保留的农村权益》政策的知晓率。 目前,我市已印刷派发《信宜市农民“进城落户”保留的农村权益》宣传资料4万份,通过强化宣传,提高群众知晓率,有效消除农民进城落户后是否保留农村权益的顾虑,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推动城乡融合发展。
记者:林小琦、黄柯 编辑:黄河远 初审:郑运 复审:刘延梓 终审:王锦鹏 【图文版权所有,转载需注明来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