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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2-16 1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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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广东
1.“所以,一旦入职,生老病死就赖上这家企业(老板)了?老板该的?这种过于偏颇的劳动法,并不利于就业。”
所以,我的说法里面有说到生老病死赖上这家企业(老板)了?没有吧,我只是说到裁员,而黄总进一步联想到了生老病死赖上这家企业(老板),从而推导出“偏颇的劳动法,并不利于就业”这样的结论,有点诡辩。
2.“这干俩月那干俩月,然后向企业索取赔偿,这跟新闻里那个女人,到处去结婚离婚然后分房产的女人有啥区别?”
如果真的是这样,可以立案诈骗的,但黄总招的兼职,工作可不只那俩个月吧,长的有一年了吧,而且他们工作真的符合兼职范畴?我表示怀疑。
3.“招兼职不违法,做兼职也不违法。按劳付酬合法,按劳取酬也合法”
确实招兼职不违法,做兼职也不违法。按劳付酬合法,按劳取酬也合法。
但黄总招的兼职,工作时长每周可否超过二十四小时?按月给工资是否符合兼职的规定?
根据中国相关法律,兼职工资不按月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非全日制用工的概念】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工资为主的用工形式,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工作的时间,一般每日不超过四小时,每周不超过二十四小时。
超过上述标准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与劳动者建议正式劳动关系。
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的结算和支付不得超过15天。
如果他们真的符合兼职,那我也无话可说,那我就认错。但如果不是,那我是觉得黄总是打着兼职的旗号,招聘全职工,不想上社保,也不想裁员给补偿。当然,如果是员工主动离职,的确是不用给补偿,前提是员工主动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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