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票公益金的使用,有严格的管理和监督机制保驾护航。《彩票管理条例》《彩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对彩票公益金的宣传公告和监督检查均有明确规定,彩票公益金的管理、使用单位,应当及时向社会进行公告或者发布消息,依法接受财政部门、审计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财政部应当于每年8月底前,向社会公告上一年度全国彩票公益金的筹集、分配和使用情况。
省级财政部门应当于每年6月底前,向社会公告上一年度本行政区域内彩票公益金的筹集、分配和使用情况。
省级以上民政、体育行政等彩票公益金使用部门、单位,应当于每年6月底前,向社会公告上一年度本部门、单位彩票公益金的分配和使用情况。
这种全方位的信息公开与监督体系,确保了公益金使用的公开、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