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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8-8 1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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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广东
尊敬的蒋耀明网友:
根据您反映的问题,我局就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关于“没有工作档案和2013年12月31日前记录”的问题。
1、关于咨询人反映“没有工作档案”方面问题。
单位职工工作档案是人事档案的一部分,由职工单位也就是茂名农垦人事部门管理,无须向社保经办机构移交。2014年1月起茂名农垦社保业务移交由属地社保经办机构管理,对于2014年1月前职工参加社会保险申办业务所产生的业务经办档案仍由其所在农垦部门管理,移交后申办社保业务所产生的业务经办档案才由属地社保经办机构管理。
2、关于咨询人反映“2013年12月31日前记录”方面问题。
农垦部门为其职工参保缴费的缴费信息记录,我局社保信息系统均有相关缴费记录,经抽查部分农垦局部分企业部分人员,均有2013年12月31日前的缴费记录。对于因开除等原因离开农垦部门的人员,已经不属于茂名农垦职工,其所在农垦部门已经不为其参保缴费,故我局社保信息系统无此类人员离职后的农垦单位缴费记录,对于离职农垦后在其它企业或按灵活就业人员、个体户等方式参保缴费的人员,我局社保信息系统也有相关的缴费记录。
二、关于“职工无法享受退休”的问题。
根据国发〔1978〕104号、劳社部发〔1999〕8号、粤府〔2006〕96号等相关条文规定,参保人同时符合国家法定的退休年龄条件和缴费年限条件时,可向当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养老待遇申领。如对自身参保缴费情况或待遇核定结果有疑问,也可向属地社保经办机构咨询了解或申请业务复查。
感谢您对社保工作的关注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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