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陈北海,来自茂南区袂花镇文礼村委下文礼村村民。
在咱们老百姓的心中,房屋那可不仅仅是四面墙和一个屋顶,它是遮风挡雨的港湾,是心灵栖息的归宿,更是承载着家庭温暖与希望的基石。
然而,一场突如其来的排污管安装风波,却让我原本安稳的家陷入了深深的困境。第一次装排污管,那可是经三方协商通过的呀,可谁能想到,在相邻买自留地者的作梗下,村委为完成任务,在我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于 2023 年 5 月 25 日在我屋后 1 米多的土地上肆意挖得稀烂,直至把我屋墙脚挖去。
这可不是一般的操作!要知道,图纸设计根本没规定要挖墙脚的。在未动工前,我就明确告知房屋基础是流沙石的,可施工前既没有出示对房屋环境安全风险评估报告,也没有依照《管道安全国家标准》中离建筑物的安全距离安装。施工过程中,更是对房屋没有采取任何安全防护措施,也不及时回土填实,甚至还有三次和四次挖管移管操作,还暗箱操作另一段管道同是挖墙脚占我土地。
我只是一个普通老百姓,满心期待着政府和村委能给我一个公道。出了问题之后,我向镇政府有关部门投诉,2024 年 6 月 4 日还在镇政府重复投诉,可结果呢?镇政府要我们出示评估结果,村委就以各种理由拖时间不予处理,过了复诉法定工作日还是得不到任何处理结果,还要继续投诉来拖延。在 12345 热线无数次投诉,也没能盼来相关部门的介入处理。村委书记在二次移管前倒是放言如房屋出问题由他担责,村委负责,可这都两个年头了,挖坏的房屋依旧无人理睬。
村集体安装排污管本是镇政府牵头、村委负责施工的民生工程,可如今我的房屋出了问题,到底该由谁负责?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施工方在施工过程中造成他人财产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这样肆意破坏百姓房屋,置百姓的权益于不顾,难道不应该付出应有的代价吗?难道有意损坏了房屋按照法律规定要求修复有错吗?
事情发生到现在,村委和相关部门的推诿和不作为,让我深感无奈和愤怒。难道我们老百姓的合法权益就这么轻易被践踏吗?我们的家就这样被毁掉而无人问津吗?希望相关部门能够尽快给我一个满意的答复和解决方案,还我一个安稳的家。
朋友们,你们说,这样的遭遇,我该怎么办?我们老百姓的权益到底该如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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