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微信登录,快人一步

扫码登录更安全

登录 | 注册帐号 | 找回密码

茂名论坛

  • 关注抖音号
  • 关注公众号
  • 下载APP
  • 扫码关注抖音号
  • 扫码关注公众号
  • 扫码关注APP
快捷导航
查看: 1989|回复: 5

[今日关注] 大大点赞信宜市人民政府!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4-10-14 10: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广东
本帖最后由 普通小百姓 于 2024-10-14 10:38 编辑

    2024年9月21日信宜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信宜市房地产开发住宅小区建筑物外立面违法建设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10月9日发布了详细的《关于违法违规封闭开放式阳台及改变建筑外立面负面清单的说明》等,在茂名地区率先发布了关于城市外立面管理的相关规定!打响了打击违反外立面规定的第一枪!彰显了信宜市政府能力与担当!值得我这个茂名市区人民的点赞!相关报道可以关注信宜市人民政府网站,茂名晚报于10月10日,茂名日报与10月12于公众号进行了报道!


   本人曾在论坛发过一个关于文明城市之违章建筑的帖子,就说到市区到处可见的违章建筑,违规装修,随意改变楼房外立面的情况。可能普通老百姓关注不多,那些随意变更外立面的行为不仅仅不文明不道德违法,甚至带来极大安全隐患,以市区文化广场为例;作为一个体现茂名城市风貌的重要地方,其周边楼盘无一座没有违章建筑的,有一栋新楼盘就有好几户人变更了外立面,在文化广场特别显眼,一下子就把这楼盘的外观彻底改变,也极大威胁楼下行走人员的生命安全!城管不知道吗?显然不是!希望市区有关部门也能够像信宜市政府那样有为有力。为创文承担起应有的责任!

 楼主| 发表于 2024-10-14 10:50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关于《关于加强房地产开发住宅小区建筑外立面违法建设源头治理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来源:信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4-09-25 11:03  
  原文链接:关于加强房地产开发住宅小区建筑外立面违法建设源头治理的通知
  2024年9月15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城管执法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房地产开发住宅小区建筑外立面违法建设源头治理的通知》。现对该通知作解读如下。
  一、文件出台背景说明
  为切实维护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开发住宅小区外立面装饰装修管理,强化源头治理,有效遏制房地产开发住宅小区阳台违规封窗、违规设置防盗网等擅自改变建筑外立面的违建行为,逐步消除存量违建,完善新增建筑外立面违建行为有效防控机制,推动职能部门与属地街道以及物业自治监督管理的有机统一,构建长效治理制度机制,努力实现房地产开发住宅小区建筑外立面违建“零增长”。
  二、文件制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茂名市物业管理办法(试行)》。
  三、文件主要内容
  (一)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行为管理
  明确房地产开发住宅小区房屋外立面设施装饰装修应依照城市总体规划和小区规划,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在设计阶段规范建筑阳台设计,不得在销售宣传中诱导业主采用改建、封窗等行为。
  (二)规范物业服务企业装饰装修管理服务行为
  物业服务企业应依据规定制定适用于本房地产开发住宅小区的装修协议,加强对装修现场的巡查,及时劝阻、制止违反法律规定、管理规约、服务协议的装饰装修行为,未按要求整改的,应报告业主委员会、市城管执法局。
  (三)规范房地产开发住宅小区业主装饰装修行为管理
  业主在进行室内装饰装修开工前,应向物业服务企业申请办理装修工程登记手续,并签订《房屋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明确阳台、防盗网等建筑外立面装饰装修要求。
  阳台上原设计的栏杆不能拆除和改变款式、禁止做任何改动,不允许以任何形式封闭,禁止拆除连接阳台的墙体、门窗,原有色彩的外墙涂料不得改变。
  阳台、外走廊及其栏杆上原则不得设置防盗网,确需安全防护的,可安装不影响景观的、钢丝直径不大于6mm的隐形防盗网,严禁飘出墙体;结构安全,外形美观,颜色与建筑物外立面相协调;同一栋楼应采用相近的材料、色彩、式样;防盗网应当安装在窗扇内侧,应按规定设置应急救援逃生窗口。
  (四)加强巡查监督和执法处罚
  物业服务企业应建立健全网格化管理日常巡查制度,全过程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工作。
  市城管执法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局、属地街道办采用多方联动巡查模式,全面加强房地产开发住宅小区内阳台违规封窗、违规设置防盗网等改变建筑外立面违建行为的防控和治理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相关规定严肃查处未经批准变更房地产开发住宅小区建筑物外立面的行为。
  (五)咨询电话
  信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668-8831261,信宜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0668-8869280,信宜市自然资源局:0668-8821365。
信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9月25日
 楼主| 发表于 2024-10-14 10:51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信宜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信宜市房地产开发住宅小区建筑物外立面违法建设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信府〔2024〕7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有关单位:

  《信宜市房地产开发住宅小区建筑物外立面违法建设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城管执法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局反映。

信宜市人民政府
2024年9月15日

信宜市房地产开发住宅小区建筑物外立面违法建设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切实维护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有效遏制房地产开发住宅小区阳台违规封窗、违规设置防盗网等擅自改变建筑外立面的违法建设行为,逐步消除存量违法建设,完善新增建筑外立面违法建设行为有效防控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茂名市物业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房地产开发住宅小区建筑物外立面违法建设专项整治行动,具体行动方案如下:

  一、整治目标

  以“全面整治、以点带面”为主要方式,以重点整治、普遍遏制、清理欠账和持久防治为目的,全市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带头自查自纠、先行整治,全面发动群众,采取有力措施,强化源头治理,推动职能部门与属地街道以及物业自治监督管理的有机统一,构建长效治理制度机制,努力实现房地产开发住宅小区建筑外立面违法建设“零增长”。

  二、整治范围

  信宜市城区范围内所有房地产开发住宅小区中阳台违规封窗、违规设置防盗网等改变原报建规划建筑外立面的违法建设行为。

  三、工作安排

  专项整治行动从2024年8月15日至2025年12月31日,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4年8月15日至2024年8月30日)。2024年8月30日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管执法局、市自然资源局联合召开信宜市房地产开发住宅小区建筑外立面违法建设专项整治行动动员会,强化宣传发动,督促指导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各物业服务企业多点同步发力,拓宽宣传渠道,迅速掀起宣传新攻势,为推动专项整治行动深入开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组织各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对小区业主涉嫌阳台违规封窗、违规设置防盗网等改变建筑外立面的违法建设行为进行全面排查,全面摸排登记小区内涉嫌违法建设的基本情况并建立台账清单,2024年8月30日前提交市城管执法局。

  (二)核查及自查自纠阶段(2024年8月30日至2024年10月15日)。于2024年9月15日前,市城管执法局联合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局对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业主涉嫌阳台违规封窗、违规设置防盗网等改变建筑外立面情况进行核实,对市城管执法局通报的涉嫌阳台违规封窗、违规设置防盗网等改变建筑外立面情况,市自然资源局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要及时出具专业性意见并书面反馈。情况属实的,由市城管执法局发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切实做到底子清、情况明。房地产开发住宅小区业主应主动开展自查自纠,于2024年10月15日前自行拆除阳台违规封窗、违规设置防盗网等改变建筑外立面的违法构筑物。

  (三)整治阶段(2024年10月15日至2024年12月31日)。2024年10月15日起,市城管执法局牵头联合玉都街道办事处、东镇街道办事处以及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局等职能部门组成联合执法工作组,重点整治主要道路(信义大道、南玉大道、梅岗大道、站前大道、育才路)两侧房地产开发住宅小区。整治阶段期间,由联合执法工作组负责日常巡查,依法查处小区业主阳台违规封窗、违规设置防盗网等改变建筑外立面违法建设行为;整治阶段完成后(即从2025年1月1日起),由市城管执法局负责日常巡查,各单位配合做好查处工作。

  (四)巩固提升阶段(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玉都街道办事处、东镇街道办事处,以及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管执法局、市自然资源局等职能部门对照方案,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回头看”,结合本次专项整治行动,认真总结经验,梳理存在问题,建立健全联合整治长效机制。

  四、责任分工

  (一)东镇街道办事处、玉都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居委会督促业主委员会教育、劝导存在阳台违规封窗、违规设置防盗网等改变建筑外立面违法建设行为的业主主动拆除;负责化解执法过程中的矛盾纠纷,做好疏导教育工作。

  (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牵头落实物业服务企业摸排登记小区内业主涉嫌阳台违规封窗、违规设置防盗网等改变建筑外立面的基本情况并建立台账清单,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将摸排情况及时报市城管执法局;负责协助认定物业服务企业违规行为,并根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及时移交市城管执法局处理。

  (三)市自然资源局:负责加强中心城区范围内房屋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严格按照上位规划(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城市设计、村庄规划等)对房屋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进行审查,确保房屋报建的外立面整齐、美观,并将整治范围内已通过审批的房屋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文件及时通报有关镇(街道)、市城管执法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等;负责协助认定阳台违规封窗、违规设置防盗网等改变建筑外立面的违法建设行为,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时移交市城管执法局处理。

  (四)市市场监管局:负责查处房产销售中涉嫌虚假宣传广告行为;约谈提供生产、安装封窗或防盗网的经营者。

  (五)市城管执法局:负责牵头组织相关职能部门核实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线索;负责对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移交物业服务企业违规线索,依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进行处理;负责对市自然资源局移交改变房屋外立面违法违规线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进行处理。

  (六)市委组织部:负责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在专项整治行动中当先锋、作表率。要求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对阳台违规封窗、违规设置防盗网等改变房地产开发住宅小区建筑外立面违法建设行为开展自查自纠,以身作则、主动作为,带头拆除违法建设;负责核实存在阳台违规封窗、违规设置防盗网等改变建筑外立面违法建设行为业主名单中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

  (七)市委宣传部: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专项整治行动的宣传解读,加大力度宣传工作成效,利用典型案例,释放正面信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为专项整治行动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八)市纪委监委:负责对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存在阳台违规封窗、违规设置防盗网等改变建筑外立面违法建设行为且不按时完成整改的,依规依纪作出相应处理。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信宜市房地产开发住宅小区建筑物外立面违法建设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专班,由市分管领导任组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管执法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市场监管局、东镇街道办事处、玉都街道办事处等职能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另行发文),密切配合协作,统筹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

  (二)深入发动,广泛参与。积极动员各房地产开发住宅小区业主中的广大党员、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居“两委”班子、企业家、商会会员等及其亲属成为专项整治行动的“先行者”,主动落实违法建设整改,带头走在最前面,拆除阳台违规封窗、违规设置防盗网,为广大群众做好榜样。

  (三)强化宣传引导。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广泛运用广播、报纸电视、微信、宣传橱窗、宣传手册等多种方式进行宣传,正确把握舆论导向,适时报道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动态,剖析典型案例;及时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鼓励和接受群众投诉和举报,发动群众共同打击和抵制阳台违规封窗、违规设置防盗网等改变建筑外立面违法建设行为。
发表于 2024-10-14 10:51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有道理!信宜很多工作都走在全市前列呀
 楼主| 发表于 2024-10-14 10:53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关于违法违规封闭开放式阳台及改变建筑外立面负面清单的说明
来源:信宜市融媒体中心 发布时间:2024-10-09 20:03 【字体:小 大】
关于违法违规封闭开放式阳台及改变建筑外立面负面清单的说明
  一、开放式阳台的定义
  根据《民用建筑通用规范》的规定,开放式阳台是指在建设工程设计方案中设计为附设于建筑物外墙,可供人活动的室外空间,设有安全防护措施、没有封闭的阳台。
  开放式阳台建筑面积应按围护设施外表面所围空间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封闭式阳台建筑面积应按围护设施外表面所围空间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建设单位在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设计方案已明确包含阳台的具体位置、面积、风貌等建筑外立面内容,即规划报建时根据工程设计方案阳台的计算面积已确定阳台属于封闭式或开放式。
  二、违法违规封闭阳台的情形
  根据上述法律法规,建设单位必须按照经批准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内容进行建设,不得擅自改变。即规划报建时工程设计方案已确定是封闭阳台的,业主可根据工程设计方案封闭阳台;若工程设计方案确定为开放式阳台的,而业主擅自封闭,则属于违法违规封闭阳台的情形。
  三、负面清单
  (一)改变住宅外立面在非承重外墙上开门、窗;


  (二)改变外立面的颜色、形状等建筑风貌;


 
(三)拆除开放式阳台外墙砖、装饰柱、栏杆等进行封闭。

  (四)在开放式阳台原有栏杆上封窗,导致外立面外观改变;

(五)违反《信宜市防盗网设置管理办法》,安装钢丝直径大于6mm的防盗网。


  
(六)安装飘出墙体的防盗网、栏栅或其他建构筑物;



 
 (七)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其它的装饰建设行为,按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三、整治重点:重点严管区域为临街、临小区开阔通风空间的开放式阳台。对存量的整治工作将根据违建的严重程度逐步开展。
  四、政策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应当提交使用土地的有关证明文件、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等材料。需要建设单位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建设项目,还应当提交修建性详细规划。对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和规划条件的,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其中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是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必须提交的材料,已明确建筑外立面建设要求。
(二)《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三条“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内容进行建设,不得擅自变更;需要变更的,应当经原许可机关批准。”工程建设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进行,擅自改变外立面的颜色、形状等建筑风貌均属违法行为。
  (三)《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六条“装修人从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未经批准,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搭建建筑物、构筑物;(二)改变住宅外立面,在非承重外墙上开门、窗。”本条所列第(一)项、第(二)项行为,应当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业主或者其他行为人违反法律、法规、国家相关强制性标准、管理规约,或者违反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依法作出的决定,实施下列行为的,可以认定为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六条第二款所称的其他‘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一)损害房屋承重结构,损害或者违章使用电力、燃气、消防设施,在建筑物内放置危险、放射性物品等危及建筑物安全或者妨碍建筑物正常使用;(二)违反规定破坏、改变建筑物外墙面的形状、颜色等损害建筑物外观;(三)违反规定进行房屋装饰装修;(四)违章加建、改建,侵占、挖掘公共通道、道路、场地或者其他共有部分”。
信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信宜市自然资源局
信宜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4年10月9
发表于 2024-10-14 21:5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茂名在线安卓版茂名在线APP | 来自广东
能落实?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帐号

本版积分规则

友情链接: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