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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粤西危险废物处理中心医疗废物处置技术升级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有关规定,现将茂名粤西危险废物处理中心医疗废物处置技术升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信息公开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茂名粤西危险废物处理中心医疗废物处置技术升级项目 2.建设地点:茂名市茂名石化北排土场茂名粤西危险废物处理中心厂区内 3.建设性质:扩建 4.建设内容:新增两条各15吨/天的医疗废物微波消毒设备和配套设施,对医疗废物进行微波消毒,消毒后的医疗废物运至茂名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处置。 5、现有工程及其环境保护情况: 现有工程两条各20吨/天的医疗废物处理生产线为一备一用,均由进料系统、焚烧系统、尾气处理系统、辅助系统等部分组成。环保设施包括医疗废物暂存库、炉渣及飞灰暂存间、污水处理设施、尾气处理系统等。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茂名粤西危险废物处理中心 地址:茂名市茂南区山阁镇金塘岭村 邮编525000 联系人: 陈冠 联系电话:15875885008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广东环科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公众意见表一律采用《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48号)中附带的格式表格。网址: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181024369122449069.docx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众意见调查采取网络下载并填写《环境影响评价公众调查表》,公众可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电子邮件等,发表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工作的意见看法,请公众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调查表》中留下姓名、身份证号、有效联系方式、经常居住地址、是否同意公开个人信息等,以便必要时进行回访。本次公示至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茂名粤西危险废物处理中心 2025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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