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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关注] 崔兆云身份遭恶意冒用 直指当地派出所、镇政府涉嫌渎职与报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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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本人长期坚持村务公开、依法维护村集体权益,其个人身份信息遭恶意冒用,冒名向省、市信访部门投递虚假材料;而当地派出所、镇政府等职能部门疑似存在有案不立、程序造假、纵容包庇等行为,对其构成系统性报复,导致其维权无门,人身安全与合法权益受到严重威胁。

本人其长期在深圳工作生活,曾作为村民代表参与村务处理,因坚持推进村务公开,与当地部分势力产生矛盾。近期,他在实名认证的中国邮政APP中意外发现,存在三条绝非本人操作的信访材料邮寄记录,证据清晰可查:2025年9月4日寄往茂名市信访事务中心(邮件号:1324333196331)、11月19日寄往广东省信访办公室主任黄映平(邮件号:1356922410314)、11月25日再次寄往茂名市信访事务中心(邮件号:1305684800032)。

“这不是简单的身份盗用,是有明确动机的报复性行为。此类冒用公民身份信息、伪造信访材料寄递的行为,已涉嫌触犯《刑法》第253条之一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第280条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属于典型的刑事犯罪。

然而,本人于11月26日就身份冒用一事向高州市公安局泗水镇派出所报警后,事情的处理过程让我更为愤慨。派出所未依法出具《受案回执》,也未启动初查程序,仅以“邮寄记录系邮政所寄送回执”为由口头答复,拒绝进一步处理。“单位公务寄件根本不可能录入个人实名APP,这个说法完全违背常理和技术事实,就是拒绝履职的托词。”上述一系列事件并非孤立存在,而是其依法维权后遭遇的有预谋、系统性报复,当地职能部门已形成“刑事犯罪有案不立程序造假纵容升级”的恶性闭环,暴露出明显的地方保护主义倾向。
请听泗水镇派出所民警回复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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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12-1 13:2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茂名在线安卓版茂名在线APP
本人郑重声明:过往所有维权行为均通过亲自前往信访局或网络举报的合法途径完成,从未以邮寄信件方式信访。但近期发现,本人身份信息被他人恶意盗用,冒用本人名义向省、市信访部门多次投递虚假信访材料,其目的明显是构陷抹黑本人、报复本人正当维权行为,相关行为已涉嫌刑事犯罪,证据确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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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恶意冒用公民身份信息、伪造信访材料的行为,已涉嫌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53条之一(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第280条(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属于有明确动机、清晰线索、针对性极强的报复陷害类刑事犯罪,依法应予以立案侦查。
该说法完全违背事实与逻辑——邮政所公务寄件的寄件人应为单位,绝非公民个人实名,更不可能录入你专属的实名认证APP账户,其本质是为拒绝履职找借口,涉嫌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楼主| 发表于 2025-12-1 16:0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茂名在线安卓版茂名在线APP



近期,本人发现身份信息遭他人恶意盗用,对方多次冒用本人名义向省、市信访部门投递虚假材料,其目的在于构陷报复本人的正当维权行为,该行为已涉嫌刑事犯罪。

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本人于2025年11月26日就上述身份冒用事宜向泗水镇派出所报案。然而,该所未依法出具《受案回执》,也未启动调查程序,仅作出口头答复,称“涉案三份邮件系泗水镇邮政所寄送给信访局的回执,不存在冒名信访情况”。

该答复与事实严重不符:邮政所的公务寄件,依法应以单位名义进行,绝不可能以公民个人名义标注,更不会录入本人专属的实名认证APP。泗水镇派出所的上述行为,明显属于推诿履职、玩忽职守。
真真假假后面分分钟出事。
发表于 2025-12-1 23:33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楼主,现在这个世界,真真假假
发表于 2025-12-2 06:56 | 显示全部楼层
看不清真相真的很累,要了解社会真相不是看CCTV,不是看傻子共振,不是看教科书,不是看领导口号,而是看他们实际在做什么,怎么做的,做成什么样子的,然后再推断他们是什么样的组织是什么样的人,然后决定如何保护好自己和家人。
 楼主| 发表于 2025-12-2 08:1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茂名在线安卓版茂名在线APP
MMMan 发表于 2025-12-1 21:54
真真假假后面分分钟出事。

感谢村长的评论!维权才知道人性的虚伪、人性的丑恶,才知道书本上的东西和现实差距有多大,才知道权利的任性……
 楼主| 发表于 2025-12-2 08:2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茂名在线安卓版茂名在线APP
唔知你谂乜 发表于 2025-12-1 23:33
支持楼主,现在这个世界,真真假假

感谢你的支持!维权这条路走的艰辛,但为了以后在我身上的事不在发生在别人身上。努力前行。但愿阳光总在风雨后!
 楼主| 发表于 2025-12-2 11:0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茂名在线安卓版茂名在线APP
dglgliang 发表于 2025-12-2 06:56
看不清真相真的很累,要了解社会真相不是看CCTV,不是看傻子共振,不是看教科书,不是看领导口号 ...

感谢你的关注!有人问我,为何如此执着?
因为我曾在这条路上,吼过、抑郁过、发抖过、崩溃过;曾几天几夜不合眼地“修仙”,陷入近乎决绝的境地,连梦里都攥着不甘的执念。
正是这些差点将我碾碎的煎熬,一寸寸硌着我、磨着我,最终重塑了我——
我全然地接纳了自己,看清了“桌子底下”的真相;我洞悉了规则的门道,却选择在规则之内,一寸一寸,为个人、也为村集体,拿回那本该属于大家的一切。
“寻衅滋事罪”
· 该罪名要求行为是“为寻求刺激、发泄情绪、逞强耍横等,无事生非”或“借故生非”,破坏社会公共秩序。· 您有明确的、具体的事由(权益受损),并非“无事生非”。您针对的是具体行政行为,目的是解决具体问题,而非扰乱公共秩序。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相关指导案例和意见也明确强调,不能将公民对自身遭遇的正当批评、申诉、控告行为轻易认定为“寻衅滋事”。
你身份信息遭他人恶意盗用,对方多次冒用你名义向省、市信访部门投递虚假材料,其目的在于构陷报复你的正当维权行为,该行为已涉嫌刑事犯罪。
MMMan 发表于 2025-12-1 21:54
真真假假后面分分钟出事。

感谢村长的关注,有村长参与更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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