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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建设单位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前,应当通过网络平台,公开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和公众参与说明。 一、项目概况 高州市绿能环保发电项目(一期)由朗坤环保能源(茂名)有限公司建设运营,焚烧处理规模为1200t/d,配置2×600t/d机械炉排炉、25MW中温中压凝气式汽轮发电机组,同时配套建设烟气处理系统、废水收集处理系统、灰渣处理系统等环保工程。项目于2021年通过竣工环保验收投入运营。 目前高州市绿能环保发电项目(一期)焚烧处理规模存在阶段性产能富余情况,朗坤环保能源(茂名)有限公司为积极响应“无废城市”的建设,充分利用现有生活垃圾处理设施阶段性富余处理能力,拟开展高州市绿能环保发电项目(一期)掺烧一般工业固废技改项目。利用现有生活垃圾焚烧炉协同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含市政污泥),并对部分配套设施进行技改。项目技改后,不改变原有项目设计焚烧处理规模。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及公众参与说明的网络链接 公众可在以下链接(https://pan.baidu.com/s/1IFmy-JV3uyr0x_xRX6kUEg 提取码: GZLK)下载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及公众参与说明。 三、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朗坤环保能源(茂名)有限公司 联系人:唐凯 联系电话:0668-6139715 电子邮箱:tangkai131@163.com 联系地址:广东省高州市金山开发区金辉西路西南朗坤垃圾电厂 邮寄地址:广东省高州市金山开发区金辉西路西南朗坤垃圾电厂,邮编525200 朗坤环保能源(茂名)有限公司 2026年 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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