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兆云:
我局于2026年4月28日、4月29日收到广东省信访局转来你反映
1、对高州市人民检察院作出的信访终结决定依法开展监督审查,并依法撤销错误终结结论;
2、你要求责令撤销高公信回复字〔2026]041号答复文书的两份信访事项。
经核查,现答复如下:
你要求对高州市人民检察院作出的信访终结决定依法开展监督审查,并依法撤销错误终结结论的诉求不属于公安机关职权范围,建议你向高州市人民检察院提出诉求。
你要求撤销高公信回复字(2026]041号答复文书的诉求,经我局警务督察大队核查,你反映高公信回复字〔2026〕041号答复文书存在违规的情况查无实据。你如对我局警务督察大队作出的意见不服,可向上一级公安机关警务督察部门反映。
特此答复!
高州市公安局
2026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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