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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茂名市区人民广场东门附近新增游乐场的噪音污染问题。其对周围居民生活、工作、休息都造成较大影响,主要现在噪音排放时间和强度都超过法规标准,突出表现是:一是有的营业点为吸引顾客使用重低音或高音音乐,且在中午休息时间和晚上也不停止,二是那个有轨电动车游乐场噪音最大,刺耳音乐招揽玩客,而且电动车运行时摩擦铁轨造成巨响,电动车拐弯时还有嘎吱嘎吱巨大异响。
质疑:1.人民广场原是开放式的公益性休闲广场,为何从春节前增建一些收费性娱乐场所?2.国家已有噪音排放法规,为何不按法规建设和控制?既然已经产生噪音为何不监督?为何拒不执行法规?
建议:1.进行噪音技术测量;2.尽快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 22337—2008)》处理好噪音排放问题,而且毕竟先有周围居住区后新建的娱乐场所。 3.在问题解决之前请做到:禁止所有营业点在每天11:45—14:30用音乐招揽玩客(因为这是中午休息时间,且玩客 也不多),禁止有轨电 车项 目在每天11:40—15:00(因为这是中午休息时间,且玩客也不多)以及18:00—第二天 8:30营业。)
补充:本人无意冒犯,只是深受其害,而且邻居中也有上夜班的白天要休息,也有孩子要中午休息下午上学,也有老人要清净,也有病人要恢复健康;何况噪音能致病,这也是常识。如果因噪音造成人身伤害,受害人有权以法律途径护合法权益。
请相关部门结合法规做好分内工作。希望领导关心百姓生活,感谢领导谅解,不妥之处,望原谅,也请指点。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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