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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百态] 刑拘!高空抛物刚入刑,就有人从10楼扔下一把菜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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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1-19 10: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广东

高空抛物、坠物严重危害公共安全,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出台《意见》,明确严惩相关行为,维护大家“头顶上的安全”。日前,成都市公安局青羊区分局接到报警称,在小南街某小区又发生了一起高空抛物事件,坠落物竟然是一把菜刀。

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即赶往处置,在该小区门口公交站台旁发现银色菜刀一把,现场无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通过摸排走访,当天民警在小区住宅内将嫌疑人周某抓获。

360截图20191119104818333.jpg

办案民警: 经过现场的讯问还有调查,以及我们手上当时民警出警第一时间拿到的那把菜刀,和他们给我们讲的具体情况,然后我们发现他们家里面确实是少了一把菜刀。

360截图20191119104837220.jpg

经查,周某与男友是小区十楼住户,周某表示自己在醉酒后因为琐事与男友争吵,为泄愤将菜刀扔出窗外,菜刀掉落至小区附近公交车站顶棚,弹至地面,未造成人员伤亡。目前周某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该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近年来,高空抛物、坠物事件不断发生,严重危害公共安全,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发布《关于依法妥善审理高空抛物、坠物案件的意见》,对于故意高空抛物的,根据具体情形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论处,特定情形要从重处罚;对于高空坠物构成犯罪的,也要依法定罪处罚。(央视记者 张赛)


发表于 2019-11-19 11:31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关半年再放出了,叫你尼玛的喜欢发七憨。
发表于 2019-11-19 10:52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还好不在茂名
 楼主| 发表于 2019-11-19 10:51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高空抛物,来个重罚才会没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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