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茂名有网友被房东多收30万水电费!对“房东定价电费往往比官方规定的要高”这种现象向茂名发改局的网站留言,问是否可以要求房东返还多收的水电费。
昵称:Tina
主题:房东收取的水、电费、消防费高出政府定价,房东拒绝返还,如何向物价部门提交资料进行处理
内容:在电白承租房东的物业从事餐厅经营,在租赁合同中没有约定水电费收费价格,也没有约定消防、卫生费等杂费由承租人承担,我方按照房东计算的收费单据交纳水电费,后得知房东收取的水电费严重高于政府定价标准,我方要求房东降低,房东不同意,若我方不同意缴纳,房东就锁店,为此,我方按照房东的要求交纳水电费,按照国家水电费标准,房东多收我方的水电费超过30万,现我方要求房东返还,房东拒绝返还,我方想要物价部门对于房东超出政府定价的行为进行处理,以维护承租人的合法权益。请问,我方应该如何处理?房东二次供水、供电的价格超出政府定价是否合理?我方能否主张返还?能否提供物价部门举报电话?
对于该网友的留言,茂名市发展和改革局很快做出了答复: 答复单位:茂名市发展和改革局
答复内容:
Tina: 你好,这属于转供电违法行为,多收金额是要退还用户的,这是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职能,建议向市场监督管理局咨询办理。
政府热线举报电话为:12345.
茂名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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