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办法》主要修订了四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取消了是否结婚的限制。新《办法》取消了对登记对象是否结婚的限制条件,将生育登记的重心转移到生育意愿和生育结果上来,回归人口监测及生育服务本位。 二是取消了生育数量的限制。新《办法》规定,凡生育子女的公民,均应办理生育登记。 三是简化了生育登记的要求。新《办法》规定,网上办理生育登记时,可通过相关信息系统调取身份证或有效证件电子证照的,不再上传身份证明材料。 四是增加了信息共享的要求。新《办法》增加了“婚育一件事”一次办、生育登记信息共享、电子证照共享等内容。
为了提高人口出生率,国家也是操碎心啊,这条试行的政策是否意味着一夫一妻制基本名存实亡?若是那样,有钱男人发梦笑醒 ,无钱男人沉默伤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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