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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7-28 1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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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广东
您好!
我公司代收的污水处理费是按《茂名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调整市区污水处理费暨简化自来水分类价格的通知》(茂发改价格〔2017〕58号)实施。
在疫情期间,为共度难关,减轻企业、个体工商户负担,根据《茂名市发展和改革局转发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暂缓缴污水处理费和生活垃圾处理费的通知》(茂发改价格函〔2022〕1192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落实第四季度污水处理费等缓缴政策的通知》相关要求,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对属于我公司供水范围内的企业、个体工商户(污水处理费价格为1.40元/m3)实施阶段性缓缴污水处理费的政策,缓缴期间免收污水处理费所产生的违约金及默认自动办理此项业务。2022年10月21日,我公司就此在“茂名粤海水务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发布了《关于缓缴污水处理费的通知》。目前,我公司根据市住建局《茂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补收2022年第四季度缓缴污水处理费的通知》要求,对2022年第四季度缓缴污水费用户开展补收工作,具体费用在本月手机短信水费清单中体现,因此本月水费清单中的污水处理费金额较高。
对“污水证”问题,截至目前,我公司未收到与之相关的政策文件。
用户如如有疑问,请致电我公司 24小时服务热线952525。
感谢您对我市城市供水事业的理解与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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