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本小区业委会书面说明从2017年4月28日至5月28日授权签名的公示期间,只要有双过半业主书面向业委会和街道办提出要求停止本小区按0.68/平方米/每月(不含水电分摊)等原物业管理费用选聘物业公司和签订新的物业合同的事项,经核查无误后,业委会会即刻停止本小区公开选聘物业公司的工作,由双过半业主自行作出决定。而本小区业委会也有多种渠道给本小区全体业主投赞同、反对或其他意见的一票,但部分业主在未取得双过半业主同意涨价聘请世和物业公司继续为本小区服务,及世和物业要求本小区业委会于2017年4月28日与其进行物业交接的情况下,部分业主以拉横幅、上访、告状等多种方式阻止本小区户数和面积双过半业主同意授权业委会按0.68/平方米/每月(不含水电分摊)等原物业管理费用选聘物业公司和签订新的物业合同等事项。而不是以合法、合规的程序让本小区双过半业主同意涨价聘请世和物业公司继续为本小区进行物业的管理服务,显然从法、情、理上均是没有事实和法律作为依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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