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微信登录,快人一步

扫码登录更安全

登录 | 注册帐号 | 找回密码

茂名论坛

  • 关注抖音号
  • 关注公众号
  • 下载APP
  • 扫码关注抖音号
  • 扫码关注公众号
  • 扫码关注APP
快捷导航
12
话说茂名 发新帖
楼主: 打铁佬

[今日关注] 计划生育对某一代人是极不公平的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0-4-24 15:45 | 显示全部楼层
11# 360° [/b对//急刹车!是不可处的。危害不小
发表于 2010-4-26 19:37 | 显示全部楼层
一说起捉计划生育的人,就发现我们国家的人权,跑得无影无终
发表于 2010-4-26 22:22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所说片面,穷人生的孩子最多!西方发达社会人最不愿生孩子?这是什么?难道人家无钱?
发表于 2010-4-26 23:38 | 显示全部楼层
西方人不生,是不怕下岗不怕养老,一切都有国家养
穷人为何生,是要养老,在国内,国家养老,没人愿意多生,要知道生,带,养小孩是那么的辛苦的
发表于 2010-4-27 00:18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能做到一视同仁,官爷和老板也只生1个,问题就简单多了
发表于 2010-4-27 16:42 | 显示全部楼层
可见一个决策的失误,影响是深远的,损失是惨重的!
发表于 2010-4-27 17:16 | 显示全部楼层
打铁事业无法承传应是最大敝端
大明茶行 发表于 2010-4-23 21:42
你离题了.
发表于 2010-4-28 10:59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患少生,患不均生。
有人生多了,有人生少了
矛盾也就来了
发表于 2010-4-28 11:15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央计划生育“七不准”
中国法律禁止强制堕胎
    根据2002年9月开始实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在推行计划生育工作中应该严格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不得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并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计划生育工作中如“侵犯公民人身权、财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中央计划生育"七不准":
1、不准非法关押、殴打、侮辱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人员及其家属。
2、不准毁坏违反计划生育规定人员家庭的财产、庄稼、房屋。
3、不准不经法定程序将违反计划生育规定人员的财产抵缴计划外生育费。
4、不准滥设收费项目、乱罚款。
5、不准因当事人违反计划生育规定而株连其亲友、邻居及其它群众,不准对揭发、举报的群众打击报复。
6、不准以完成人口计划为由而不允许合法的生育。
7、不准组织未婚女青年进行孕检。
    2005年08月25日中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24日发表了《中国性别平等与妇女发展状况》白皮书,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全国妇联主席顾秀莲当天在新闻发布会上强调,中国政府反对任何形式的强迫和处罚行为。
    2004年7月15日,人口计生委副主任赵白鸽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答记者问。
合众国际社记者提问:“国际上有很多的批评,都是针对计划生育政策的,都认为计划生育政策有侵犯人权的意向。我想知道,实行计划生育政策的人是出于自愿的还是被强迫的,还是义务性的性质?”赵白鸽回答说是自愿的。
    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刘建超在2004年12月21日举行的例行记者会上答记者问时说:“具体谈到堕胎问题,有关政策均明令禁止强行堕胎,在有关政策实施方面,我们也坚持严格执法。如果大家发现有强行堕胎,可以向中国有关部门或公安部门举报,违法案件将得到妥善处理。”
    2005年08月25日中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24日发表了《中国性别平等与妇女发展状况》白皮书,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全国妇联主席顾秀莲顾秀莲当天在新闻发布会上强调,中国政府反对任何形式的强迫和处罚行为,也不允许强制做人工流产、节育手术和堕胎等。
    “七不准”出台几年了,了解的人很少,计生部门一直不公开。
发表于 2010-4-28 11:39 | 显示全部楼层
战争是最好的减少人口的办法,也没人会认为有什么不公平的,人口越来越澎胀,战争必然自来,到时我看你也没这闲情上网聊天了吧
发表于 2010-4-30 13:0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5# 猎人城市


    民众只有服从,绝不能反抗,否则就是反动派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帐号

本版积分规则

友情链接: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