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微信登录,快人一步

扫码登录更安全

登录 | 注册帐号 | 找回密码

茂名论坛

  • 关注抖音号
  • 关注公众号
  • 下载APP
  • 扫码关注抖音号
  • 扫码关注公众号
  • 扫码关注APP
快捷导航
楼主: 打铁佬

[今日关注] 空瓶43.5斤!茂名供气公司:你卖的是气还是水?(143楼,质监局官方正面回应)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4-12-10 14:03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总相宜 发表于 2014-12-10 12:58
你的想法带有太多假如。

假如其实就是现实,更进一步说:现实是残酷的。
 楼主| 发表于 2014-12-10 15:44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本帖最后由 打铁佬 于 2014-12-10 15:52 编辑

茂名在线论坛“打铁佬”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关于液化石油气空瓶重量超重的信息,我们已经注意到。根据GB5842-2006《液化石油气钢瓶》的规定,钢瓶实测重量(含瓶阀)应符合产品图样的规定,并应按《气瓶安全监察规程》的要求在钢瓶护罩上打上钢印标志。在护罩钢印中字母“W”后面的数值就是钢瓶的空瓶重量。目前,一般家庭用钢瓶(YSP-15型钢瓶)的空瓶重量为16.5kg左右。根据GB/T28885-2012《燃气服务导则》(该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镇燃气标准技术归口单位归口)的规定,YSP-15型钢瓶内残液量不大于0.45kg。      

      就您反映的液化石油气燃烧后空瓶超重情况,我们十分重视。我们已经就我部门监管的环节,安排了监察和执法人员到市供气公司充装现场进行检查,并委托有关技术机构对液化石油气的质量进行了抽样。我们将根据抽样检验结果,坚决依法依规进行处理。我部门监管环节的查处情况,也将会再次反馈。感谢您的支持和关注。
                     
                                                                                                                                                                                           茂名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二○一四年十二月八日

(以上是茂名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的回复)




      您这个回复分上下两段,上半段我要多谢您,花了那么大的篇幅给我普及了一个空气瓶的重量。其实说出来会令您有点扫兴,我不说这个是地球人都知道的,但用过气的人基本都知道。

    下半段是说你们安排了监察和执法人员到市供气公司充装现场进行检查,并委托有关技术机构对液化石油气的质量进行了抽样。
我可以说这些与我反映的问题没毛钱关糸吗?例如个人买到了发瘟猪肉,你不来看他买到猪肉,而去找肉联厂干吗呀?再说在信任缺失的今天,你们去查的那些东西又会有多少公信力呢?

发表于 2014-12-10 15:47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有空就上网 发表于 2014-12-10 10:37
销售渠道发生的液化石油气的短斤缺两面和质量问题,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有职责处理。因为按国务院三定职责 ...


监管部门对企业进行调查是很正常的处理方式,但对于“打铁佬”网友“个人合法权益”疑似侵犯的跟进处理,不仅仅是一家部门的事情
发表于 2014-12-10 15:50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本帖最后由 民生百态 于 2014-12-10 15:51 编辑
打铁佬 发表于 2014-12-10 15:44
茂名在线论坛“打铁佬”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关于液化石油气空瓶重量超重的信息,我们已经注意 ...



个人看法:你所讲的这些属个人权益的被侵犯范围了,质监局什么的只针对企业检查吧。。。

如果要稳个公道,应该找消委会(只能调解)或法院起诉(消委会可以支持你),可能还需要公安机关的介入。。。

发表于 2014-12-10 15:53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浮生过客 发表于 2014-12-9 23:17
所说的罗回损失,是长期以来的损失,但必然'存在取证难的问题,结果可能就是拖而不决,不了了之。

提供证据向相关部门投诉这个是必须的,不是个人自己说我被人稳笨了,然后别人就主动跑来赔偿你了
 楼主| 发表于 2014-12-10 15:58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民生百态 发表于 2014-12-10 15:50
个人看法:你所讲的这些属个人权益的被侵犯范围了,质监局什么的只针对企业检查吧。。。

如果要稳 ...

为这三几十文我耗得起吗?值吗?不过他们就是利用大家都是这种思想才会这么猖獗的。
发表于 2014-12-10 16:00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民生百态 发表于 2014-12-10 15:53
提供证据向相关部门投诉这个是必须的,不是个人自己说我被人稳笨了,然后别人就主动跑来赔偿你了

说得好,结果是不了了之。
 楼主| 发表于 2014-12-10 16:00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民生百态 发表于 2014-12-10 15:53
提供证据向相关部门投诉这个是必须的,不是个人自己说我被人稳笨了,然后别人就主动跑来赔偿你了

那么有供气公司认可了的票据算数吗?
发表于 2014-12-10 16:04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浮生过客 发表于 2014-12-10 08:59
既然说开了就再推测如下:

        一、走正常流程去投诉,凡投诉必须提供证据,打铁佬需要提供气确实 ...

举个例子,你在某手机城买部手机怀疑是二手或翻新,去工商度投诉,但有个前提就是你必须要有发票或购买证明,如果你无证明,当然工商也可以记录下你的描述,派人去检查间手机店,但对你个人的权益就爱莫能助
发表于 2014-12-10 16:05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打铁佬 发表于 2014-12-10 16:00
那么有供气公司认可了的票据算数吗?

你可以去消委度咨询下,个人看法应该算
发表于 2014-12-10 16:21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打铁佬 发表于 2014-12-10 15:58
为这三几十文我耗得起吗?值吗?不过他们就是利用大家都是这种思想才会这么猖獗的。

过往的损失估计无从算起了,但是往后打气的时候,打铁佬谨记打出:我是茂名在线的打铁佬(提供网站证明)的招牌,估计可以免吃亏或少吃亏。
发表于 2014-12-10 16:34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想维权的可以参考这个帖子:人地有图有票据有真相,他如果去投诉,我看相关部门想不受理跟进。。

周六福珠宝,如此质量,如此服务,谁还敢去呢?

http://bbs.gdmm.com/thread-2835034-1-1.html
 楼主| 发表于 2014-12-10 16:49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浮生过客 发表于 2014-12-10 16:21
过往的损失估计无从算起了,但是往后打气的时候,打铁佬谨记打出:我是茂名在线的打铁佬(提供网站证明) ...

大佬呀你傻啦,一般都是送气佬送气的,就算自己去气站取,也是早就装好瓶了的啦,还能分出个你我他来?{:soso_e113:}
发表于 2014-12-10 18:39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湖北
本帖最后由 浮生过客 于 2014-12-11 08:34 编辑
打铁佬 发表于 2014-12-10 16:49
大佬呀你傻啦,一般都是送气佬送气的,就算自己去气站取,也是早就装好瓶了的啦,还能分出个你我他来?{: ...

不但气库打“虎头”,代办送气的也打“虎头”,取气要亲自去,顺便做现场直播,要他复称,加装。记得一定要清空残渣! 这样必定会免吃亏少吃亏了。


市区就是便民啊,我乡下那里是即时去即时排队加的,很费时。




发表于 2014-12-11 09:49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昨晚家里的气刚刚用完,今天早上出门前打了个电话给送气公司,可惜家里没有合适的称,要不我也想称一下,现在铁叔这件事情最终结果如何了?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帐号

本版积分规则

友情链接: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