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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3-20 1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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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广东
刘美球女士:
您好!首先感谢你对我局工作的监督和支持。现就你反应的情况答复如下:
我局窗口受理你申请补办(协议)出让申请后,已委托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公开委托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评估机构于2016年12月15日提交申请宗地的土地评估报告,我局于2016年12月20日拟定了出让方案并于2017年1月12日召开会审会议。根据市政府要求,我局在组织材料上报市政府前,要去函征求规划、法制,茂南区府、“三旧”办等部门的意见。目前已有三个部门回复意见,还有一个部门尚没回复意见,我局已经催促其加紧办理。待回复齐意见后,我局将尽快上报市政府审批。
茂名市国土资源局
2017年3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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