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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问政] 茂名市政府,卫计局二胎政策放开了,为什么还不出台本地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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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3-14 17:5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广东
   如标题.从开放二胎政策后,多地政策都出台本地文件,鼓励推进当地的生育.
为什么我们茂名政府,没有及时推动这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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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3-14 19:25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这个国家有规定,茂名市政府有权力制定这种国策?政策出来之前的超生似乎都要罚款
发表于 2017-3-14 19:52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我的早半年罚8.8万
发表于 2017-3-14 22:12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江西
由于男多女少,生女的,就不罚了{:1_974:}
发表于 2017-3-14 22:25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湖南
出没出台,好多人的二娃都已经出来啦,没听见怎么罚款喔
发表于 2017-3-15 00:20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江西
14年出世的听说要交,自己都养不活,哪有钱交罚款!
居委会说结扎就不用交钱,都快40岁了,结条毛啊。
矛知道将来会点。
发表于 2017-3-15 00:44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江西
每次去居委会,居民会大妈老是对我说,趁年轻,生多一个。
发表于 2017-3-15 08:56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一只大西瓜 发表于 2017-3-15 00:44
每次去居委会,居民会大妈老是对我说,趁年轻,生多一个。

阴死你,好多居委会的大妈就是带头去查计生的。
发表于 2017-3-15 09:10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江西
我第三胎马上出生了,不管他什么政策
发表于 2017-3-15 09:12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本帖最后由 追逐太阳 于 2017-3-15 10:44 编辑

11
发表于 2017-3-15 09:16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今晚打老虎l 发表于 2017-3-15 00:20
14年出世的听说要交,自己都养不活,哪有钱交罚款!
居委会说结扎就不用交钱,都快40岁了,结条毛啊。
矛 ...

结了再解结。
发表于 2017-3-15 09:22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原文链接自吴有水律师博客

“抢生”父母们应当不再罚,国家卫计委这回表态对了! (2017-01-23 10:43:46)
转载


标签: 杂谈

       据新京报报道:国家卫计委基层指导司司长杨文庄对新京报记者表示,据其了解,对于政策施行前出生的二孩,我国许多省份都普遍没有做出实质性处理或征收社会抚养费。
       杨文庄认为,在解决这个问题上应该遵从三个原则:首先是法不溯及既往,其次是“从旧兼从轻”,第三是有利于当事人原则。在政策调整过程中,既有法律的衔接问题,也要保持工作的稳定,更要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

       杨司长这次的表态,终于算是表对了!可惜晚了整整四年多!从2014年国家单独二孩政策放开起,对于政策放开之前已经生育二孩的父母,是否还要按“超生处理”,是否还要征收社会抚养费,争议一直到持续到现在。计生部门一直坚称根据“法不溯及既往原则”,应当继续按“超生”处理、而法学家、律师们则坚持认为应当依据“从旧兼从轻原则”和“有利于相对人原则”,对没有处理的,就不得再按“超生”处理。

       这种争议最后表现在法庭,许多地方的一审判决,基本是根据计生部门的意见作出,但也有少数坚持法律原则的法庭,作出了有利于行政相对人的判决。但这样的判决,可惜少而又少之。本人参与和代理的十几起案件,除了两起进入了再审程序,其他的案件,均陷入了无期限的中止审理过程中。而浙江省高院决定再审的两起案件,也因最高人民法院的介入,在临开庭前突然取消开庭,案件也陷入了遥遥无期的等待中。

       随后,全面二孩政策的放开,又遇到了与单独二孩放开的尴尬境地,政策放开之前已经生育二孩的父母,没有处罚的,要不要按“超生”处罚。全国各省各地,各有不同的表态。当时国家卫计委,也是这位杨司长表示全面两孩政策必须依法实施,各地不得自行其是。杨文庄说,在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以及相关配套法规规章修订之前,各地仍要执行现行的生育政策。一下子刹住了当时湖南省卫计委“不按超生处罚”的表态。但之后,国家卫计委却一直没有一个明确的表态,只是一味地强调“不得翻烧饼”!

       强调“不得翻烧饼”的结果,就是让烧饼给糊了!于是,一些地方开始出现抢征抢罚,一些地方则左右观望,一些地方则是看着谁不顺眼,就罚谁。被罚的父母愤愤不平、没罚的父母在提心吊胆中。执法者心中没底,被执法者,心存怨恨,把一起全面放开二孩的好政策,硬生生地弄成了一个被烧糊了的黑乎乎的烧饼!

        但是,杨司长这回对新京报的表态,是一个真正懂法依法的表态:新旧法交替时,对新旧法的适用,本来就是法不溯及既往、从旧兼从轻、有利于当事人原则三个原则结合考虑:即在新法实施之前,已经处罚完毕的,则应当适用法不溯及既往原则,也就是卫计委之前说的“不得翻烧饼”,否则就会导致自一孩政策来所以被处罚的二孩父母都要全面重来。对于未处罚的或者处罚未完毕的,则应当根据有利于当事人原则,从旧兼从轻不应当再继续处罚。

       但愿杨司长的这次表态,能落到实处,让全国的抢生父母能过一个安稳的春节。这也许是国家卫计委给全国抢生父母最好的新年礼物吧!



补充内容 (2017-3-15 12:20):
本文链接自吴有水律师博客http://blog.sina.com.cn/s/blog_7233928a0102x2jc.html
发表于 2017-3-15 11:10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deng2210626 发表于 2017-3-15 09:10
我第三胎马上出生了,不管他什么政策

你强
发表于 2017-3-15 12:36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抢生不罚,年票几百纸都追。呵呵。。。
发表于 2017-3-15 22:37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江苏
这个已经全面放开了,茂名之前就有人办过了,实际入户等完全可以解决。不过还是希望相关本地文件落地、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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