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野马操田 于 2017-5-3 10:24 编辑
二. 改革开放萌芽期 话说当年在一个二轻系统的小厂当头目,这单位虽说属集体所有制,但八十年代以前还算可以的。毕竟是工人老大哥,也还在姑娘选择对象的考察群体之内。但是八十年代后就渐渐没落了,不说倒闭却也处于半瘫痪了。 当时正处于改革开放萌芽期,虽然说没早几年打击投机倒把和割资本主义尾巴那么严厉,但个人做点生意还是不敢太公开,也就只能半遮半掩偷偷摸摸地干点小买卖。
每逢圩日,在离圩镇一两公里的桥头或大路边的大树底下。大家自发地在这里形成集市。有粉皮铺、白粥档、私宰猪肉档,也有简单的成衣档。这里的东西都是以前不可思议的,样样都感觉很新鲜。有时也会遭到工商人员的驱赶,但他们这些人心底里对这些新生事物都是存有同情心的,也就远远咋呼一下再慢吞吞地走过来,这就给这些走鬼游击队留下了充足的时间,可以收档暂避一下。等他们走了一切又马上恢复原状。
最搞笑的是,那时自己养的猪杀了拿来卖,这也叫偷猪劏。更搞笑的是你卖猪肉时,税务人员会上来正而八经地按章收税,而过一会工商又会来执猪肉。老百姓就弄不明白了,不能卖你又收我税,你收了我税却又执我猪肉?收税的说我不管你合不合法,有买卖就要收税,而工商的说我不管你交没交税,不合法的就要没收。
我所在的二轻系统由于是集体所有制单位,没受到多少国家的关照,基本是自生自灭的。所以改革大潮来时就首当其冲,但也就应了那句:早死早超生,很多工人都纷纷离职跑去做小生意了。而这批最早下海的,不管你泳技如何,混得都比过去滋润多了。混了两三年有些还盖了三层小楼房,不过那时盖个这样的房子也就两万元有找了。
身为单位干部的我,当时社会主义思想还是根深蒂固的。总认为这样干是不对的,但单位发不出工资,他们一家大小要生存,你也没理由拦得了他们。唯一能做到的就是自己坚守工作岗位,期盼上头有个好政策来临。
但随着改革开放的渐渐深入,盼来的是对个体经营环境越来越宽松,而集体企业越来越举步维艰了,单位最终连管理人员的工资也没着落了。
都说马死落地行,什么面子问题,什么合不合法问题,在面临无饭开面前,就什么都不是问题了。 干!我一拍脑袋下决心了。干?怎样干? 干什么?我祖宗八代都没做过生意呀。 待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