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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5-12 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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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广东
网友chensenlin:
你好,根据你反映的问题,我公司迅速展开了调查,现将调查结果公布如下:
1、5月9日晚10点20分左右,我公司粤K15942的1路公交车在市委门口等红灯时,被摩托车轻微刮蹭车门旁。由于发生轻微刮蹭的地点位于油城五路,车流量大,属交通繁忙路段。根据相关法规,当发生无司机、乘客人员受伤,车能动,单车财产损失在2000元以下的,而且无公共设施损失,对事故责任及赔偿方式均无异议的轻微事故,如果是在交通繁忙的路段,车主双方应该尽快协商好,简单检查后把车挪到不妨碍交通的地方作下一步处理,避免引发二次事故。
2、为了乘客和车辆的安全,而公交车身又只是被轻微刮蹭,不影响车辆正常行驶,当班郑司机采取和摩托车主协商的办法,在双方达成一致后,摩托车主自愿赔偿300元给郑司机作为公交车的维修费用,郑司机在第二天已把维修款交我公司,不存在个人私吞维修款的问题。
3、但郑司机在车辆发生事故后,没有第一时间打开双闪,安全措施不足。对摩托车主拔锁匙的行为,存在态度粗暴问题。至于你反映该车在机修厂交通闯红灯的问题,经查实,该处红灯位置较高,公交车视频角度随着车辆接近红灯的距离无法取证,无法看到你反映的情况。
4、你反映的电话投诉,接线员回复这事情不在他们的管辖范围的问题,是由于2736136电话属于司机服务投诉热线电话,而我公司有专门的事故处理部门,致使该接线员认为是交通事故业务,不归他处理。这是该接线员对投诉人提出的疑问在自己不熟悉的业务领域又无法直接答复的情况下,不及时向投诉人做好解释工作、又不积极主动去咨询公司安全部门。其工作态度违反了我公司的服务宗旨。我公司已对该名接线员作出批评教育,并责令其就此事件作了书面检讨,并在此向你深表歉意。
5、针对郑司机的行为,我公司对其作出如下处罚:
①对其作出了核减提成奖金的处罚。
②我公司根据规章制度对郑司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在5月12日的全体司机安全大会上就此事作通报。郑司机就此事件作出了深刻的书面检讨。
③郑司机缺乏事故处理经验,安全意识不足,我公司对郑司机进行停班学习处理,并教育广大驾驶员吸取教训。
在此向你深表歉意,今后我公司将加强这方面的教育。感谢你对茂名公交工作的监督和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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