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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年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身份证条例实施细则》第33条规定:“居民应随身携带并妥善保管居民身份证”。
二、2003年6月28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取代了原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身份证条例》,新的《身份证法》出台后,《身份证法实施细则条例》目前还未出台,因此,目前国家还没有特别的规定要求公民应随身携带身份证。但是《身份证法》的第15条规定,警察在多种情况下,可以要求居民出示身份证,如果被要求者恰不带身份证,那就是自找麻烦,因为警察此时可以依法进行拘传或留置,以查明身份。因此,我们最好养成随身携带身份证的习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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