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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6-18 0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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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广东
感谢你对公交工作的建议。我司2009年之前购置的车辆可发布车身广告,根据我市淘汰黄标车政策的要求,原可发布车体广告的公交车属于黄标车,在2016年已淘汰完毕。
由于原发布车体广告的公交车对车身损害严重,影响城市形象。根据上级部门指示,2009年后购置的宇通牌公交车,不允许发布车身广告。
——把以前公交公司的回复找到了,复制出
“对车身损害严重”应该是贴纸的广告吧,喷漆的广告还会防水防锈呢。如果广告费还抵不过车身维修费,那也太可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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