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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8-11 1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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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广东
“山顶的朋友”网友:
您好!感谢您对公积金业务的关注和支持。
新一代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上线后,需要对办理公积金业务相关资料进行扫描存档,建立电子档案。现办理偿还本市组合贷款提取业务需提供资料有:1、身份证;2、已关联公积金的银行储蓄卡;3、组合贷款合同;4、购房合同(或房产证);5、已还款金额证明(商业银行出具并盖章,有格式式样)。职工在办理提取业务时,也可以要求前台提供公积金提取业务指南手册,方便职工办理提取业务。
很抱歉,由于我们工作人员的疏忽,给您带来不便,我们深表歉意,敬请谅解!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们会继续加强对公积金业务宣传和工作人员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更好为职工提供优质服务。
如市民对于公积金业务办理有不明之处,欢迎拨打公积金服务热线0668-12329,谢谢支持!
茂名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7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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