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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04年大学毕业后直接去了西部支教,06年回到电白成了一名在编教师,13年随电白职校一起打包给了茂名一职,于是我终于享受到了闻名已久的住房补贴。
住房补贴我是享受到了,但总觉得心里有个疙瘩,不知市住建局、人社局能否给我抚平:
你们在给我计算工龄时仅从2006年算起,但为何计算住房补贴时却从2004年算起?难道你们有两个算盘,专盘专用?
说到工龄,真是一把辛酸泪,去了一次西部,工龄断了好几年。省教厅跟团省委倒是好心,给我开了一系列的相关证明,茂名市相关单位也终于给了我一个说法,总算给我补回了一年工龄,并且相当严肃地告诉我:这补回来的一年工龄跟工龄工资无关,退休后有点好处。
退休后才有好处?不想了,想不明白。
再说到这住房补贴,按道理,它该跟工龄挂钩的啊?
那么,为何本人的住房补贴年限往前算而工龄却往后算呢?
茂名市住建局、人社局,你们能替我算一下这一道看似简单却又仿佛复杂无比的数学题吗?
如需要我的个人资料,请论坛私信,当然了,也可向网监部门提取我的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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