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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前我和我妻子因为感情破裂离婚了,房子判了给她,房产证已经改为她的名字了,房子是结婚期间买的,首套房,纯公积金贷款!现在我想买房给我儿子读书,可是却告诉我,我的公积金贷不了款,说是我名下还有贷款,要我还清贷款才能贷,可是那套房子已经不是我的了,我和那个女人已经没有关系了,我怎么可能叫她换清贷款给我买房呢?她那套房子还要供二十几年,她一天没有供完我就一天不能用公积金,那我以后的生活怎么办,永远不用公积金买房吗?那我现在每个月交那么多钱给公积金做什么呢?还有什么保障?我到房产局查询我名下没有房产,是首套房,征信报告也是显示我是首套房?还查了一下那套房子贷款人都不是我的名字,是我前妻的名字,为什么我用不了公积金?恳请公积金答复!
(网络配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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