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全面推进行政村通客运班车工作。
1.优化城乡客运经营结构。各地要大力推进农村客运公司化、规模化经营,鼓励城乡客运经营主体通过收购、兼并或入股等形式进行整合,推动城乡客运一体化和长短途客运互补经营。有条件的地方可试行农村客运专营,统筹区域农村客运协调发展。打破地域垄断,鼓励农村客运发展滞后地区引入规模大、有实力的客运企业,带动本区域农村客运发展。
2.创新农村客运组织模式。允许农村客运突破传统客运班车经营模式,采用圩日班车、早晚班车、节假日班车等更加灵活多样的组织形式。针对部分农村地区客源稀少、传统班车经营困难等实际情况,推进“互联网+”运输服务在农村客运中的应用,依托互联网平台、电话预约等多种方式,打造适宜农村地区出行的“定制客运”,满足不同时段、不同区域农村群众出行需求。充分发挥乡镇客运站的枢纽作用,推进长途客运和农村客运融合发展,逐步推广农村群众出行“一票制”,实现以长补短、以短促长的良性循环。
3.科学合理配置农村客运车辆。对受农村公路条件限制或客源较少的通行政村客运班车,允许选择列入国家发展改革委《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在机动车检验有效期内且登记的使用性质为公路客运,车辆技术等级达到二级以上,且符合当地农村客运市场需求的客运车辆。允许通行政村客运班线和定制客运按照实际需要配置多种型号客运车辆,企业可对通行政村客运车辆在不同线路上进行灵活调配。
4.建立通行政村班车可持续发展机制。针对客源稀少、通过市场化方式无法开通和维持运营的通行政村客运班线,建立健全相应补贴机制,确保农村客运能够“开得起,留得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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