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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的天白的面包 网友:
您好!您的问题已知悉,现回复如下:
城乡居民医保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财政补助相结合的筹资方式。
广东省内各地级市均已按国家(人社部发【2017】36号)和省(粤人社函【2017】1884号)文件要求将城乡居民医保2017年各级财政对城乡居民医保的补助标准在2016年的基础上提高30元,达到450元/人[其中:中央财政72元,省财政292.5元,市财政25.65元,区(县)财政59.85元],同步提高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平均每人每年达到180元。
如有疑问,可致电0668-2871123;0668-2885131;0668-2957872咨询。感谢您的支持!
茂名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茂南分局
2017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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