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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沿海经济带
综合发展规划(2017-2030年)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广东省沿海经济带综合发展规划(2017-2030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发展改革委反映。
广东省人民政府
2017年10月27日
广东省沿海经济带综合发展规划
(2017―2030年)
前 言
广东因海而兴、因海而富,是典型的以沿海经济带动区域发展的省份。改革开放以来,广东充分发挥沿海优势,大力发展外向型经济,取得巨大成就,沿海经济带已发展成为全国经济最具活力、开放程度最高、创新能力最强、集聚人口最多的区域之一,是国家参与经济全球化的核心区域、改革开放的先行区和世界制造业基地。2016年沿海经济带地区生产总值(GDP)达6.9万亿元,常住人口为7563万人。顺应全球经济向海发展趋势,统筹规划建设沿海经济带,把海洋资源优势与产业转型升级和开放型经济发展需要紧密结合起来,以沿海经济的先行发展带动近海内陆和整体经济发展,意义重大。
本规划是综合性、战略性、约束性规划,明确未来的发展战略、发展目标、重大任务、空间部署和保障措施,是指导沿海经济带当前和今后相当长一段时期内改革发展和现代化建设的纲领性文件。
规划范围包括广东省沿海陆域及相关海域,总面积约12.09万平方公里。其中,陆域为海岸带1涉及的15个县(市)及相关15个地级以上市的中心城区2,面积约5.87万平方公里3,占全省陆域的32.7%;海域为广东省管辖海域范围(领海线内海域及东沙群岛所在海域),面积约6.47万平方公里。广东省其他地区为沿海经济带的联动区域。规划期限为2017-203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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