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表于 2018-1-11 13:04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看到大家都这样说,我也就放心了。
1、楼主也说自己是刚搬来,那说明你自己没有看到之前贴的“通知、通告、温馨提示”等之类的文字了,自己看不到或不留意,不等于该物业公司没有做过。据了解,也有物业公司对一些旧的“通知”之类的张贴,到一定时间,相信大家都看过了、张贴旧了、烂了,是要清理的。这不能怪谁。
2、用花线充电,其实正常人……不,是有点安全意识的人都知道,用花线充电、接其他用电器都是危险的,国家早就有标准,最近公安部也有文件,微信都传疯了,说不能用花线来接电动车的充电,楼主也没有看到,还说别人偷剪……这是根据相关安全管理规定做的。这不能怪谁。
3、物业没有告示?这一点在第一点已说了,就不开展开说了。
4、楼主说见到有人做,自己也做,为什么没有一齐剪?这个问题问得好,多人做贼,有人被捉,有人没有被捉,是一个道理,不知该说被捉的是笨蛋还是说没有被捉的是幸运,但出来做的,被捉那是迟早的事。不过我很奇怪,也有很多人吸毒,相信楼主你……应该不会吧?那是学不得的。
5、至于你去找物业讨说法,也用词不当。首先你得搞清楚,自己是否有错,若没有错才能讨说法。基于你不知自己是否有错,就上钢上线,生怕别人不知自己的事的这种做法,说明你真的要吸取教训了。打个比方吧,你去找小姐,为了告知别人知道——对方是小姐,你到处说,那大家都知道你是嫖客了,这是一样道理的。
所以吧,在这件事上,我个人认为该物业公司没有什么错。相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2017年12月29日发的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楼主你这次真的真的做错了。通过这件事,也希望其他网民,不管住在哪,不管是哪间物业公司管理的小区,只要你是电动车车主,都共同遵守这一通告,共同防范因电动车乱停放、乱充电等事故的发生吧。
(最后一句话感觉有点拗口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