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就更不明白了,你前面说的是交通局对你通报,人家肯定是基于自己监控系统监测的数据作为判定标准啊,人家不可能以GPS公司的数据为标准吧 。GPS公司有完整的数据是显示正常的,而交通局那边就说他们接收的数据是不正常的。这就说明了数据对接方面出了差错,但你一开始就一味地责怪人家乱处罚乱作为,是不是欠妥当呢。处罚肯定是有理有据,而且有合法的救济途径的。是不是应该用合理的方式,通过合法的途径来处理这事呢。这么大篇幅地抹黑一个部门,确实能让你泄了一时之愤,但让大家对政府部门产生了芥蒂,引起公愤,真的好吗?还是冷静下来,换位思考,寻找解决问题的办法吧。不要让政府部门和人民的良好关系,变成一时之快的牺牲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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