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茂名在线论坛网友1142819513网贴的回复
针对网友1142819513所提出的重点车辆(含旅游包车、三类以上班车和危险货物运输车,以下简称“两客一危”)动态监控数据中断是否处罚的问题,答复如下:
茂名市交通运输局根据《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监控系统应用的管理办法》的规定,对未按规定上传卫星定位系统数据案件有严格的核查制度,并一直依法执行,在日常监控中,发现卫星定位数据异常的车辆会对其数据进行仔细的核查,经核查确认是网络、设备故障造成的,茂名市交通运输局不会处罚车属企业。并且道路运输企业对违章情况有异议的,也可以在法定限期内向茂名市交通运输局提出书面复核申请,茂名市交通运输局会按规定将诉求复核结果回复企业,绝不会仅凭红头文件处罚车属企业。对于因为网络异常导致无法上传数据的问题,若企业监控平台服务商系统上传数据出现网络异常,在该时间段内该企业所有车辆数据均会上传失败,不存在个别车辆上传数据失败而其他车辆数据上传正常的情况。
营运客车、危运车辆在运输过程中与公共安全关系重大,均属于重点监控车辆。茂名市交通运输局为保障人民群众平安出行,保证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一直依法加强对“两客一危”车辆重点监控,严格监控车辆超速行驶、司机疲劳驾驶等违章行为。茂名市部分危运企业为了谋取最大利益,往往违规运输,采取屏蔽信号、关闭卫星定位监控系统等方式逃避监管。自2017年6月至今,茂名市交通运输局查处的危险品运输车辆未按照规定使用卫星定位汽车行使记录仪实时传送相关数据案件数为254宗,客车仅为1宗。为约束企业严格履行监管主体责任,实时消除安全隐患,提高运输安全保障,加强对危险品运输车辆的监控管理是十分必要的。
最后,感谢各位网友对我市交通运输行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茂名市交通运输局 2018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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