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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3-26 1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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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广东
本帖最后由 市民政局 于 2018-3-26 17:24 编辑
岁月无声999网友:
您好!
您反映的“再婚去登记领证,民政局会透露以前的婚史吗?”的问题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婚姻登记工作规范》有关规定,婚姻当事人需向婚姻登记机关诚实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并在监誓人面前签名并按指纹确认。声明书如有虚假,婚姻当事人承诺愿承担法律责任。婚姻法第四条规定夫妻应互相忠实,互相尊重。男女双方步入婚姻殿堂前应慎重考虑,三思而行,利于婚姻家庭幸福!
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茂名市民政局
2018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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