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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5-7 1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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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广东
您好,对您在茂名论坛今日关注栏目所反映问题收悉,现就有关问题答复并说明如下:
一、实行市直、区(县级市)分级统筹。根据茂名市人民政府转发《广东省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的通知》(茂府规[2017]4号,下称“4号文”)规定,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统筹暂实行市直、区(县级市)分级统筹,已经明确各地的经办职能。
二、属制度改革范畴。根据4号文规定,符合应发放改革前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本息条件的人员,其个人缴费本息在退休前一次性发放给本人。
三、属地经办。《关于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前个人缴费本息发放工作的通知》(茂人社[2017]115 号,下称“115号文”)第二点发放原则第一款规定,单位整体在区(县级市)参保,改革前个人缴费本息由参保所在地的区(县级市)社保经办机构发放。具体发放工作由各地根据4号文和115号文规定落实推进。
四、综上所述,对个人缴费本息发放的进展情况可向当地的社保经办机构查询。
各地电话:茂南区:2862577
电白区:5282002
信宜市:8810357
高州市:6680227
化州市:7392357
滨海新区:2977112
高新区:2639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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